第80部分(第3/4 頁)
便他能力再出眾,也很難擁有現在的富貴。
宋亞東的一切,在眾人眼中看來,基本上都是喬家給的。他如今不止不知回報,竟然還在外面偷偷包了二奶生了私生子,實在是不可原諒。
離婚案很快開庭,喬曼雲的代表律師自然是林美雲,而宋亞東那邊的也是一位名狀,在G市以專打離婚案出名的曹律師。
曹律師自然是邱玥幫宋亞東請來的。
宋亞東之前親自跑了好幾個G市知名的律師樓,就連葉小英家的他都找去了。可整個G市硬是沒有一位名狀願意接他的離婚案,因為這件官司在他們看來,還沒打就已經輸了。
幸好,邱玥背後有肖家的背景,在知道宋亞東沒有知名律師可用之後,她幫宋亞東安排了曹律師助陣。
這實在是解了宋亞東的燃眉之急。
“以上就是我當事人喬女士提供的證據,從中不僅可以看出喬女士與宋先生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也可以看出被告人宋先生在外和李琴已有多年同居的夫妻事實。這樣的事實嚴重傷害了我當事人的感情,也損害了我當事人的利益。因此,我當事人作為無過錯方,特此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並要求被告方賠償我當事人的精神損失並判處被告人重婚罪名成立……”
……
“我反對,我當事人宋先生雖然在婚姻生活之中有過錯行為,但這全是因為他有不得已的苦衷。我當事人的種種錯誤行為,蓋因為不能接受喬女士在婚姻生活當中多年的冷暴力和出軌行為。這裡是我當事人提供的證據……”
幫宋亞東打官司的這位曹律師確實有兩把刷子,哪怕是強勢如林美雲,也和他打的不相上下,並未在口舌上佔多少上風。
最可惡的是,宋亞東為了洗白自己出軌的事實,竟然不惜將禍水東引,刻意提供了一些證據,力證在他和喬曼雲的婚姻之中是因為喬曼雲出軌在先,才讓他心灰意冷只得在外另尋溫暖。
宋亞東提供的證據一共有四樣。
兩樣物證,兩樣人證。
這兩樣物證一是喬曼雲年從小到大和徐澤陽親密無間一起長大的各種合影,從他們幾歲的時候到喬曼雲二十多歲的照片都有。每一張合影都能看出,喬曼雲和徐澤陽的感情有多好。
特別是徐澤陽看她的眼神,裡面帶著滿滿的疼惜和愛憐。
而另一樣物證,則是徐澤陽寫給喬曼雲的一封信。
那封信年代久遠,寫信的日期正是徐澤陽結婚前不久的日子。那封信裡寫滿了徐澤陽對喬曼雲的依戀和不捨。可他沒有辦法,他有家族的使命必須承擔,所以只能忍痛娶了別人。
那封信喬曼雲記得,那時候她很傷心,看過信後就收了起來,從此再沒拿出來過,沒想到卻是被宋亞東無意中翻找到後收了起來。
除了這兩個物證,宋亞東找來的人證同樣精彩。
他先找來了徐澤陽的前妻,一位家道中落,現在生活十分得窘迫的女人。
那女人在宋亞東的授意之下刻意將髒水潑到了喬曼雲身上。
明明當年她和徐澤陽離婚,是因為她覺得婚後生活沉悶所以去酒吧尋歡作樂和別的男人上床被抓造成的。
只不過當初徐家顧忌面子,沒有將這事鬧大,只是和女方家中斷了來往離了婚就算了解了此事。
正因為是女方先出的軌,離婚後徐澤陽藉口對婚姻失去信賴,於是領養了徐修,從此後再不願提結婚的事。
徐家二老自覺對不起兒子,這兒媳婦還是他們當初親自挑選的,於是也不再逼迫徐澤陽。
這件事當時在徐家內部造成了不小的影響,可在G市的上層圈子裡卻並沒有引起任何波瀾。
一來是徐家刻意的隱瞞了此事,二來是那女人家裡因為羞愧也不敢大鬧,後來更因為那家人家道中落,從此離開了這個圈子,因此外人只知道徐澤陽結過婚又離了,卻並不瞭解真實原因。
而現在,這個女人收了宋亞東的錢,多年的市井生活更是讓她無所顧忌,所以一股腦的將當初和徐澤陽離婚的原因全都推到了喬曼雲身上。
從她的話中聽來,喬曼雲簡直就是個心機深沉的公主婊。
自己結了婚也就算了,居然還要勾引著別人的老公,讓別人的老公對她念念不忘,恨不得全世界的男人都圍著她打轉。
喬曼雲這邊當然不會坐視她這樣的汙衊,林美雲的問話一句句直擊要害,很快就問得對方啞口無言、錯漏百出。
宋亞東那邊的律師知道這個人證的作用已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