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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是其他。後來我又翻看了一下我自己寫的屍檢報告,才發現有窒息死的症狀。在聯想到馬步芳傳記裡面缺失的紙張,還有就是後來發現的屍體臉上淡淡的水跡,這一切的一切都在表明一件事情,那就是兇手的殘忍的殺人手法。
馮婷婷說的貼加官是一種古代的酷刑的說法,用現在的語言解釋一下,我猜想的湯景龍的是這樣做的,《馬步芳傳記》裡面書籍用紙比較特殊,是桑皮紙。他可能將女子弄暈了,然後就用水將桑皮紙弄潮,桑皮紙一弄潮就會發軟,然後就立即貼服在臉上。他就緊接著又蓋第二張,如法炮製。用到這一定程度,人就不行了,而他在將那紙張拿走,人就這樣被殺死了,而且一點兒痕跡都不會留下。
這個手法相當的殘忍,是酷刑。
小小年紀就這樣的殘忍,我說完之後,就領著大塊頭再次去了停屍房,去參看了屍體,在我確定了之後,終於在死者的鼻腔之中發現了桑皮紙的碎屑,再一次證明了我的推測。
第二天一早,我們再次提審湯景龍,這一次湯景龍又來了一個律師,他的媽媽湯倩倩隨後還請了整個律師團在一旁旁聽我們的審訊,顯然是有備而來。
當我把湯景龍的殺人手法說完之後,湯景龍朝我笑了笑:“可是遺書是真的啊,那上面不都寫了嗎?她們不想活了,想要去死,最後求助我,我不得已而為之。阿姨,我這是替天行道,幫助她們實行安樂死。現在你們卻認為是我殺死她們,看來好人不易做啊。”
湯景龍說完之後,他的另外一名律師紀才良就開口說話了:“我的當事人未成年,還不具有完整的刑事能力,很多事情都不知道,請你們注意措辭。”
“是的,我兒子今年還不到十四歲,他只有十三歲,對什麼事情認知還不完整,他根本就分辨不清楚誰是誰非。”湯倩倩立馬就追了一句。
是啊,我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了: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是啊,我今年只有十三歲,再說我只是聽從她們意志殺人的而已,寧法醫,我什麼都不知道。”湯景龍立馬就眼淚汪汪的看著我們,然後就看著他媽媽:“媽媽,我好怕,我真的不想殺人,都是那些女人不想活了,我只是為了幫她們,真的,媽媽你要相信我。”
“龍龍,不要怕,你怎麼會殺人呢,都是那些女人不好,媽媽會給找最好的律師團,你未滿十四歲,殺人也沒事。最多賠錢,媽媽有的是錢,你不要怕。這些人沒有什麼可怕的。”湯倩倩立馬就安慰他,一個人的勸說他不要害怕。
我看到這一幕,在心裡忍不住的罵了一句髒話。是啊,我國刑法規定了,未滿十四周歲的人,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所以他就算真的殺人,最多也就是教養一下而已,至於民事方面,他家有錢,根本就不需要在乎這些了。
“她們肯定不是自願的,你是故意殺人!”
一直沉默的宋毅書突然發言了,他剛才一直都在跟筆跡專家討論著,而且還在暗中觀察著湯景龍。
“恩,宋哥說的沒有錯,湯景龍這是你自己寫的加密日誌!”
夜十三立馬就將電腦螢幕放了過來,上面竟然還有影片,是湯景龍殺人的時候拍下的影片。
第057章
你無法想象一個十三歲,姑且還可以成為孩子的人的殘忍程度,我看到影片,他竟然全程都帶著微笑,甚至還帶著解說,解說告訴大家如何去殺死一個女人而不留痕跡。樂—文言語之中頗為得意。
“對,就是這樣放上去,你們看看她,這種拜金女,就只會愛錢,典型的綠茶|婊,這種女人根本就不配活在這個世界上,身上都是髒的,我幫她好好洗洗,讓她乾淨的去了。”湯景龍在影片之中全程都帶著微笑,還有各種擺拍,我甚至看到他竟然撒尿在那些死者的臉上。
看到這個,我當即就怒了。
因為我是法醫,對於我而言,不管是什麼人,死者為大,一個人都已經死了,她應該有屬於自己最後的尊嚴,不管她以前做過什麼,是什麼人,她的屍體都應該得到尊重,這種猥|褻屍體的行為是我不能忍。
“簡直就一人渣!”
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