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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臣當時上吐下瀉渾身無力,我知道不能再這樣過下去了,就向當地的一個印第安部落求助。”
錢霸道:“你小子的膽兒真肥呀,那些部落有好有壞。好的對外人非常熱情。不好的,說不定就把你當祭品給獻祭了。還有那特別矇昧的,甚至保留著吃人的習俗。”
“我這不是沒辦法嗎?”封常清苦笑道:“當時不向印第安部落求助就必死無疑,去求助了還有一線生機。兩權相害取其輕,也只能走這條路了。”
“然後呢?”
“沒想到的是,那個部落的人見到我騎著赤兔過來,就尖叫著跑開,既不前來迎接,也不對我發動攻擊。”
“到底是怎麼回事?”
“後來我才知道,以前這些人並沒有見過馬。他們見微臣衣著華麗,騎著一匹高大威猛的怪物而來,都十分害怕。不知道我是神是魔。”
郭業知道,在唐軍的船隊登陸美洲之前,這片大陸上是沒有馬的。
至於原因也很簡單。
大約在兩萬年前,印第安人就把這片大陸上的野馬捕殺殆盡了。換言之,他們把野馬全吃光了。
聽起來挺不可思議,但是仔細想想也不奇怪,用馬拉車和騎乘,那是人類發展出文明之後的事。
在兩萬年以前,對於印第安人來講,馬匹不過是一種普通的動物罷了,唯一的作用就是作為食物。
那時候自然也沒什麼《動物保護法》,一不留神把馬吃光了也是很正常的。
但是,儘管現在的印第安人沒有見過馬,要說這幫獵人的後代會對馬懼怕,也實在太匪夷所思了一點。
大部分印第安人,初見馬匹時,只會認為這是一種從沒見過的大狗,而不會誤會為神。
郭業想了一下,道:“讓他們懼怕的應該不是赤兔,而是你。印第安人從沒有成功馴養過大型牲畜。見你能把這麼高大的猛獸馴服,肯定覺得你很有些神異之處。”
“正是如此。”
“那後來呢?”
“人們四散奔逃,唯有一箇中年女子抱著一個小孩來到我的面前,連連磕頭。我跳下馬來,發現那個孩子是得了瘧疾。治療此病的法子咱們東華盡人皆知,我就把那孩子給治好了。”
郭業道:“這下子那些人可就真會把你當成神了。”
“確實如此。我先是從那個救子心切的女人那裡得到了一些食物,在這個部落安頓下來。等我把那個孩子治好以後,就得到了整個部落的擁戴,當上了酋長。”
錢霸道:“聽起來也沒什麼難的,主要是那個部落的人太蠢,而你的運氣又太好。要是在別的地方,你這兩下子可未必能行。一人建一國,名頭倒是好聽。仔細想想也沒什麼。”
“別瞎說!”
郭業一皺眉,道:“封愛卿之所以能這麼容易當上酋長,還有一個重要原因,你沒有想到。”
“什麼原因?”
“那個部落肯定非常弱小。要不然即便再愚昧,嘗過了權勢的滋味之後,誰會輕易放手?封愛卿能這麼容易就把原來的酋長擠下去?”
封常清接著道:“王爺真是見微知著。不錯,這個部落的男女老幼加起來還不到五百人。而且那時候,他們正在受到一個強大部落的威脅,稍一不慎,就有滅族之危。”
錢霸這時候也明白了,道:“聽說你現在建的那個國,名為蒲國。現在地方過了千里,人口超過了二十萬,戰士也有五萬之眾,乖乖,幾年內就從五百到二十萬,你小子的本事的確不小!原來俺還真是小看了你。”
封常清道:“其實也沒什麼。那些印第安人不光是武器上遠不能和東華相比,就算是論起打仗的本事來,也完全不是一個檔次的。說起來,我還真是勝之不武。”
錢霸搖了搖頭,道:“你也別太謙虛了。假如印第安人真的那麼不堪一擊,怎麼這麼多年了,咱們東華都沒把北美洲一統?別說一統了,現在我東華連此洲的兩成都沒吞下呢。”
封長清道:“主要還是咱們的人口不足。”
郭業道:“人口不足當然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原因。但印第安人的抵抗也不可忽視。封愛卿你再這麼謙虛,我東華將士的臉面可要掛不住了。”
封常清這才意識到自己剛才有些過火了。如果說自己的功業是不值一提,把東華國的數萬將士幾十年的廝殺又有何功勞可言?自己這一番話,不是把東華的武將全得罪了嗎?
他趕緊解釋道:“微臣不是那個意思。我是想說……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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