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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的絳紅色緙絲旗袍實在太過搶眼,雖然陸秀依舊穿著被她自己戲稱為媽媽鞋的民國風高跟鞋,配上烈焰紅唇的精緻妝容,整體效果卻依然相當不錯。
跟杜雪懷寒暄完畢,陸秀拿出紙筆,去茶几那邊找了個舒服的位置,旁若無人地開始了謄寫。
“這篇小說你準備投去哪裡?”沒想到,杜雪懷竟然眼巴巴地跟了過來。
陸秀抄得正起勁,頭也不抬:“《小說月刊》。”
“啊?《小說月刊》是中文的……”杜雪懷竟然一臉的失望。他雖然看得懂英文,面對漢字的時候卻是貨真價實的文盲,也難怪他會憂傷。
陸秀微微一愣,難道他以為自己準備投給外文雜誌嗎?外文雜誌?!陸秀忽然哭笑不得,才反應過來,其實當時她完全可以直接把《回魂屍》投給上海的外文雜誌跟報紙。不過現在,既然已經跟《小說月刊》那邊說好了,當然不可能再反悔。
“這個故事我原本是用中文寫的。但是,《小說月刊》那邊說這個故事太出人意表,如果是譯作的話,才能考慮發表,於是我腦袋一熱就承認了這的確是譯作。只能想辦法炮製出這篇原文……”
“原來如此。”杜雪懷恍然大悟。
“那個……”頓了片刻,他才忽然弱弱道,“其實,你文中有幾處用詞跟語法錯誤。”
陸秀抬頭,難以置信地望著他。她手裡的這篇可是原作啊原作!海因萊恩的原作!他竟然說原作的用詞跟語法有錯誤!愣了片刻才猛然反應過來,按照原本的歷史軌跡,這篇小說要到幾十年後才會發表。
語言是一種永遠在緩慢演進的工具,交流是它唯一存在的意義。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隨著大量不同族裔移民的湧入,一些原本的外來語漸漸被吸收進了標準英語之中。
就像這個時代的中國人無法理解腦殘,腦補,殘念是什麼意思,就像平安時代的日本人不知道天婦羅是什麼意思一樣,杜雪懷也無法理解文中那些幾十年後才會成為標準英語的外來語。
陸秀想起了那句著名的“”,原本被看成是典型的中式英語,後來卻成了被廣大美國人民普遍接受的標準英語,公開出現在出版物中。但不管怎樣,在被美國人民普遍接受之前,這句話的確是有著嚴重語法錯誤的病句。
想明白這一點,她瞬間冷汗淋漓。幸虧有杜雪懷提醒,如果她就這麼把原文拿出去,那可就要鬧大笑話了!
“你……你能不能幫我改一下?”身為一個只學過現代英語的二十一世紀公民,陸秀實在看不出來,海因萊恩的原文中到底有什麼錯誤。
“好。”杜雪懷從她手中接過了鋼筆,毫不猶豫地對著原文批改了起來。
陸秀驚奇地發現,被外面的人傳為文盲的他,竟寫了一手漂亮的花體字。人比人得死,貨比貨得扔。跟他一比,她那一手原本還算端正的英文鋼筆字瞬間就被秒成了渣。
男神!嗷!男神我好崇拜你!
第35章
陸秀對杜雪懷那一手漂亮的花體字驚為天人。得知今天他並不是特別忙後,厚顏無恥地央求他幫忙謄寫原稿。杜雪懷原本脾氣就很好,沒有絲毫猶豫就一口答應了。
望著杜雪懷坐在辦公桌前奮筆疾書的模樣,陸秀心臟狂跳不止。這大腿抱得實在太值了!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文能提筆安天下,武能上馬定乾坤?
這麼想著,陸秀甚至覺得他那張逆光下的臉正隱隱散發出光芒。帥!簡直太帥了!他原本以為關於他會英文的描述是言過其實,是小弟們對死去大哥的美化。現在才知道原來杜雪懷真的就是這麼屌,不會讀寫漢字,卻會英文什麼的,逼格簡直逆天了。不親眼看到,一般人絕對無法相信。
一想也對,他那位把搶女人當成業餘愛好的父親估計連自己到底有多少孩子都不知道,當然更不會關心孩子的教育。杜雪懷的母親不識字,後來又早早帶著他離開了那邊,回到家鄉後就更加不可能供他上學了。漢字又不同於英文那樣只要能夠讀出來,就能理解意思的表音文字,沒有人手把手的教,根本不可能學會。他會成為“文盲”,也就不足為奇了。
從杜雪懷手裡拿到謄寫完畢的原稿,陸秀連連道謝。他的一手好字比打字機打出來的還乾淨漂亮,讓原文的逼格上升了不止一星半點,讓她對接下來跟周廣平的會面又多了幾分信心。
為了不影響百樂門那邊的工作,會面的時間被陸秀定在了上午,會面的地點則由周廣平定在了上海大學的校園裡。理由很簡單,因為他除了《小說月刊》主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