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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依舊看得很重。
“專利”一詞,其實不像人們想象的那樣,是獨佔的意思,因為“專利”這個詞是拉丁語翻譯過來的,原本的意思應該是“公開的信件,公開的文獻”,是公開的,所有人都能看的,而不是專指所有人才可以看。後來隨著歷史的演變,意思也就逐漸發生了變化,到了後來才成為獨佔權利,專有的利益和權利。
另外,有些人可能有些誤解,認為申請了專利就萬事無憂了,以後就可以靠著自己的專利賺取利潤了,別人奪取不走、也不能山寨剽竊,永遠都是這樣。
其實不是這樣的,專利是有時間限制的!
申請了專利之後,在一段時間之內你是唯一能夠正常使用這個專利而不用付費的人,其他任何人使用在沒有得到你的授權時都是需要向你繳納專利費的。但是一旦過了這段時間,那這個專利就將不在是你的了,而是變成了公眾的,任何人都能夠無償使用。
所以說,專利的申請其實有利有弊。
有利的方面自然是自己發明的東西可以受到保護,任何人使用了都得向你繳納專利費,可以說坐等收錢就是了;而弊端有兩個,一個是別人也發明了這個東西或者剽竊了你的東西之後,你是不能拿對方怎麼樣的,只能啞巴吃黃連;二個是在專利過了這段有效期後,專利就不再是你的了,也不能像一個傳家寶似的流傳給自己的後代。
在中國而言,專利的有效期是提交申請那天開始,第二十年的終!
既然專利還有時間性這樣一個不划算的規矩,有些人在發明了東西之後不願意去註冊專利,都想著憑藉發明的東西永遠為他帶來利益。世界上很多公司其實是不會去申請專利的,因為他們有信心別人是弄不出來他們發明的東西的,自信自己的保密技術。
宗無上後世而來就有過聽說,貌似“全聚德”的烤鴨技術就沒有申請專利!
他們的保密技術既然能做到滴水不漏,百年不曾被人盜去,幹嘛還要去申請專利?這不是自動將技術給獻出去麼?這才多少年啊,了不起才二十年而已!他們才不傻呢。
宗無上也不知道這種做法是好是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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