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第4/4 頁)
肯起來,杜氏冷冰冰的看著他,刺得他心頭一寒,扶著那位“雅兒”爬了起來,吶吶地問:“那我家裡邊兒?”
“你還想怎麼著?滾出去!”眼睛在兩人交握的手上掃了一眼,火苗又上躥了。
於明朗抱頭鼠躥。
杜氏的火氣又上來,忍氣道:“去個人,到於家去,告訴他們,小郎君在我這裡,叫他們多帶些人來接。”然後才是有些夾雜不清地開罵:“小畜牲,不體諒父母艱難,偏要惹事生非!不知羞恥!還夜奔!還要做妻!”
鄭琰瞬間腦補出了真相:將軍家的小公子,外出遊學,遇上了個美麗的姑娘,兩人一見鍾情,然後私奔。而且,杜氏氣成這樣,可見兩人的情況絕對不是那麼美好的。大概是於明朗想娶這姑娘,姑娘肯定是願意嫁的。姑娘有家,但是跟家裡關係不好?逃婚?或者乾脆就是有夫之婦?
杜氏看到女兒,也不讓她避開,趁機開始向所有後輩灌輸“不可行非法之事”。不多教一點道理,長大了犯糊塗的時候再修理已經晚了。
由於這是教育課程之一,鄭琰也就知道了事情的始末,據於明朗跟那位雅姑娘說,兩人是在於明朗遊學途中認識的。其時民風開放,這姑娘帶著婢女逛街,遇到了於明朗,反正就是看上眼了。
但是,姑娘的爹想把她給嫁了,嫁的還是一個長得不如於明朗好看,當然家世也沒於明朗好,同時,人品據說也不咋地的人。但是,這婚事是她們族長做的媒,男方是族長老婆的孃家侄兒。
姑娘一急之下,找到了於明朗,於明朗正在熱戀中,腦袋一熱:“跟我走,我娶你。”這姑娘也就搬了個梯子、帶著丫頭、扛著包袱,她麻溜地翻牆跑了。跑了之後就該是正名份、見公婆了。
寫了多少情詩、說了多少情話,不兌現不行啊!剛一回家,聽說家裡要給他議親,他跳起來就反對,這下全露餡兒了。最讓他媽生氣的是,“她已經是我的人了”,於明朗正在熱戀中,反正他是一定要娶這個女人的,魚水之歡也是順理成章之事。
可他媽怎麼肯要這樣一個兒媳婦?還是拐來的!一度起意把這主僕二人�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