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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豫之際,身邊不斷有三三兩兩的男女,左擁右抱,笑逐顏開的進入店內。不想與任何人有眼神接觸,因而,我的目光,只是遊移在一雙一雙閃亮的高跟鞋之間。
“店裡駐唱的那個樂隊你知道嗎?”
“不知道,我是第一次來這家店,這裡似乎沒開張多久吧。”
“嗯。但是我保證你一定會喜歡這裡的。那個樂隊的主唱,真的好有型!我超級喜歡!上次我趁他們唱完曲,蹭到臺前,請了那個主唱一杯酒,近距離一看,真的長得好帥!!我敢保證,店裡好多女生都是衝著他來的。”
“沒有那麼誇張吧,你是犯花痴了吧。”
“真的啊!!快快!別抽了,十點,他們的演出就開始了。”
語畢,在我跟前的兩雙高跟鞋前,又兀自多了兩截ESSE的菸頭,紅色的高跟鞋試圖用鞋尖踩滅細小的菸頭,還沒來得及沾地,便一個踉蹌,隨著褐色的高跟鞋緊趕慢趕的匆匆進了店。
既然來了,又為何不進去…不進去,又何必要來…我滅掉手中的香菸,踏入了這個夜不能寐的“街區”。
店內人聲鼎沸,摩肩接踵,燈光昏暗閃爍,音樂嘈雜,杯酒交錯,慾望橫流,很難想象會有人安安靜靜地聽完他們的歌。人群中,隱藏起自己的蹤跡,尋得吧檯的一隅,要了一杯調酒,看了看手機,21:57,靜待那個人的出現。
“第七街區,今夜依舊為各位帶來三首歌。”
低頭飲酒的時候,毫無預兆,樂隊已然登臺,未見其人卻先聞其聲,透過話筒的聲線,更顯磁性與沉穩,一絲奇異的電流,隨著這聲不卑不亢的開場詞,遊走全身。隨即,場內一呼百應般,異口同聲地爆發一陣尖叫,無數酒杯被高高舉起,各色酒精搖曳滌盪,在迷離的炫彩燈下,像極了一根根熱情的熒光棒。
曾經,一夜一夜地看著蘇喆他們的排練,我無數次地想象過他們登臺時的場景,或熱情或絢爛,但怎麼也不會想到一切竟是如此的完美無缺,驚世駭俗卻又遺世獨立…豔壓群芳。幾經磨練的默契,幾乎無可挑剔,整齊又個性的服裝,將每個人的魅力渲染到了極致,場內的氣氛都為之一變,很少喧鬧,很多矚目,以至於那個人所唱的每一個字詞,每一個音符都能聽得一清二楚。我的目光長久地停在了那個人的身上…近乎全黑的套裝,配搭幾點精緻的金屬飾品,無可挑剔的俊俏面容,很少笑容卻盡顯不羈,傾盡全力的演出,伴隨著他一貫優質的聲線,閃爍明滅的彩燈下,那個人,完美得似乎只應天上有…此時此刻,他的一切,都足以讓我忘記身在何處,足以讓我忘記所思所想,足以讓我忘記時空天地…只將身心全權交給臺上的少年,交給他的歌聲,交給他的演出…
——蘇喆,我回來了。
曲風正值高潮,我完全沒有注意到自己身邊,什麼時候竟多出了一個人,肩膀被人重重的拍了一下,一種被打擾的不快油然而生,我有些火大的扭頭盯著來人。
來人是一個似有幾分面熟的男子,手執兩杯威士忌,正對著我詭異的笑著。一看竟是不認識的人,我的情緒更是一個勁兒的往上竄,我向對方丟擲一個帶著幾分怒意的不解眼神後,便沉默地等待他說明來意。
“沒想到在這兒也能遇見你,果然是緣分!不過,才隔了這麼些時日,你就不認識我啦?是真不認識還是裝不認識?”
語畢,男人將其中一杯威士忌遞到了我面前。
我無意接過酒杯,扭轉視線回到了臺上,“我不認識你,請你走開。”
“呵呵,你還真是健忘,只是不知道…”男人頓了頓,故作神秘地湊到了我的耳際,小聲又挑釁的繼續問道,“你的身體,是不是也這麼健忘?”
這句話,如晴天霹靂般地擊中了我,讓人頭皮發麻。
“哈哈,看你吃驚的表情,應該已經知道我是誰了吧。”男人不顧形象的哈哈大笑起來,似陰謀得逞般的快慰。
“…記得又如何,請你離開。”
男人卻絲毫不理會我冰冷而直接的拒絕,依舊自顧自地說道,“我看你是一個人吧?來買醉?買醉不如盡歡,不如今夜,城市酒店…我們…”
“請你自重!你不走,我走!”
語畢,我起身,撥開人群就欲往門口衝。奈何吧檯離門口又還有一段距離,需穿過人潮擁擠的舞池。而當下,演出又正是精彩,人群多在興頭上,都不大樂意讓路,好不容易穿梭到了舞池中央,卻被一把突如其來的拉扯,絆住了腳步,一時間重心盡失,身體重重向後倒去,撞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