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部分(第3/4 頁)
決定,即為明旨,群臣及天下百姓必須無條件服從,否則,必以重罰。
第一件事就是登基第一年頒佈的新律,史稱“寶應新法”。因為那一年的年號為“寶應”,逐年修改,條文增多,細節加強、經過九年的嚴格審查,律法嚴厲,而今全國呈現一派祥和、寧靜、安定興旺的社會風氣,再也沒有天寶年間與肅宗在位時的巧取豪奪,欺善怕惡,爭論鬥毆等現象,大唐國力已達空前鼎盛,史稱“大曆中興”
國富民強了,治國方針重文輕武,更需要一些有才華的官吏來治理一方事物。江楓認為有必要開科取士,充實地方官吏隊伍。遂昭告天下,今年應試中者直接授以要職,學子不分身份,地位,貧賤、富貴,人人都可以報名應考。
皇上認真的聽了大臣們滔滔不絕的建議,才開口:“各位愛卿,今年科舉考試,朕要做一些調整,應試科目取消玄學科,算學科,主要考明法,即法律科,考試內容主要為寶應新法及大唐律中一些重要的律法章程,朕要讓為官者首先知法、懂法、而後才能守法、嚴法、明經科的考試自朕以後徹底廢除,此科對選舉官吏人才毫無用處,進士科分為兩類,一類是詩賦,這是歷代沿用的。考查學生的詩書水平,朕再加一類,允許考生於試卷中暢談國事,擇其觀點優者錄用。”
“文章題目由各級主考官吏嚴格研討後於考場所出,明法考試只在鄉試、省試中出題,會試與殿試則取消。”
韋見素出班奏道:“請皇上示下,鄉試、省試、會試、仍然沿用舊制嗎?”
江楓點點頭:“沿舊制,考生鄉試入選後,參加省試,優者入京,由吏部與禮部主持會試。朕任命吏部尚書汪舉與禮部尚書佟秋成(楚王李軒王妃佟氏的祖父),丞相韋見素、刑部尚書、大理寺卿張仲義四位愛卿為主考官,會試擇優選出一百名貢生,朕在大明宮含元殿主持殿試,題目由朕臨時擬決,汪、韋二卿助朕閱卷。”
幾位大臣都急忙恭敬地應聲遵旨。
殿上靜了一會兒,江楓輕輕掃掃群臣,他知道,下邊的話一說出來,必將引起天下震動,“這次取士,朕決定,應試考生不分男女,十三歲以上皆可於當地報考,為了國家能夠取出具有真才實學的官吏,詔諭各地方官吏,不得歧視女考生,一切當與男考生同等對待。”
此旨一下,殿上一片譁然,對這些朝臣來說,這可是曠世奇聞,本朝只有武則天當女皇帝時開過三次女子進士科,出過一些女官,睿宗復位後,早已廢除此制,今番皇上重提此議,令群臣難以接受。
皇上默默地等眾人議論夠了,接著說:“京城考生不必經過四級統考,最初由京兆尹崔光遠與長安太守柴明共同主持的統一會試,另外,朕決定,皇子與皇女,除了十三歲以下,其餘包括太子李偲都要去京兆尹府上報名,以一般考生對待,特別旨諭各地考官,皇子、公主應試期間,取消一切特權,與主考官敘師生之誼,考官對其免行君臣之禮,包括皇太子李偲,更不的因其身份特殊,胡亂評選。朕若查出,考官即犯了營私舞弊罪,革職充軍。”
江楓稍稍停頓,又開口:“禮部擬詔,從朕開始,以後歷代大唐天子,都要命其子女參加科舉考試,按才授以官職,否則,皆不能入仕。楚王李軒、雍王李適、太子李偲、鈞王李遐,睦王李述,昇平公主李倩、永清公主李思琴、華陽公主李萍等皇子女,要想在朝中任職,都要從科舉考試而來,正式取得官職。“
禮部尚書佟秋成詳細記下了皇上的旨意。
韋見素早就憋住了,等皇上一口氣接連降下幾道旨意,才開口:“皇上,自古女子,只能侍奉公婆。相夫教子,操持家務,不得拋頭露面,皇上這樣大悖古禮,會讓朝野天下難以接受。
“朕知道,當年的寶應新法、皇親貴胄與百官也不能接受,經過十年試行,而今證實朕的新法是利國利民的,朕有兩年沒有收到一封舉報貪汙受賄、欺壓百姓的奏表了。一千多年以後的女子與男人同進、同出、同上學工作,同為官,男女本來就應該平等,許多閨閣女子比鬚眉男兒更優秀,朕要給她們顯示才能的機會,這道詔諭與寶應新法一樣,不許任何人違抗,”皇上的口氣不容置疑,完全是乾綱獨斷。
韋見素又問:“如果有女人,一路勝出,做到三品以上朝官,難道皇上也讓她身著朝服,上殿議政嗎?”
“有何不可!”江楓反問:“女子若有才德,高官厚祿,朕絕不吝嗇。”
“皇上,這樣,與后妃干政有何區別!”韋見素緊追著問。
“愛卿差亦!這與后妃幹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