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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手腕上的圖案;李明覺得這或許不是什麼壞事,至少到現在為止他不是不怕電了麼。
他正要到商店買兩節電池去,因為收音機的電池,有一個月沒有換了。
剛要進去他看見一個身影,那是王曉麗,現在他正依偎在一個男子的懷裡,那個男的他認識,是王曉麗公司老闆的兒子,這時候他很憤恨,正要上前質問,不過他止住了剛要邁出的腳步,算了以後再也沒有瓜葛。
本來他還是存有一絲僥倖的心理的,在見到這一幕的時候就消散了。她說得好:“大家好聚好散麼。”
王曉麗是他們村子的離他家不遠,那時候兩人還沒進入大城市,一切還是那麼淳樸,那是的戀愛還不摻雜任何東西,現在不一樣了,邁入社會,各種誘惑襲擊著兩個人。
最終王曉麗沒有經過禁得住誘惑,也不怪她,怪只怪自己不太優秀吧,只有有錢才會有愛吧。現在他就是這認為的,或許隨著時間的飛逝他會改變他的觀點吧。
王曉麗也看見他了,不過她並沒有再看一眼李明,現在的社會,愛什麼的都別提,沒有錢,自己還是跟他受苦,受累。
租個房子還租個兩百元的,每個月只給打過來一千塊錢的生活費,再看現在的男朋友,與他一比,那李明就是個渣。 至於根李明分了,她感覺也沒什麼的,最讓她受不了的就是,都四年,他們的關係只是互相拉拉手,或許是這個男人心中有一把尺,那他的毅力可是非常驚人的,也許是他根本就沒那個本事,她一直認為是他根本就沒有那個本事。
找個好男人就少奮鬥幾十年,為什麼要苦了自己呢,跟那個窮男人去受罪呢?而且就算倆個人是一個村子,那又怎麼樣自己找個有錢的,難道就不行,誰說有錢就沒有愛,憑著自己的魅力就不信還有她管不住的人。
李明看著王曉麗漸漸地消失在他的視線中,自始至終都沒瞧他一眼,估計連他自己都不知道他是一個非常重感情的人,他或許永遠也不會知道,他珍惜別人的想法會被別人當成他沒有那能力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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