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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一檔子事情了!
黎唯哲看出莊景玉神情間毫不掩飾的吃驚,陰沈著臉色用眼神狠狠剜了他一記。那意思是在說:我的事情你居然都敢忘!?跟我有關的事情你必須得全部一字不漏,老老實實地記著才行!
──別問他為什麼會知道。反正莊景玉就是這麼覺得的。
第三十章
總之那一晚的梧桐大道之行,儘管夜美,風美,路美,天氣美,梧桐美,路過的情侶甲乙丙丁們如果不說話那當然也很美……可是莊景玉還是隻有一種感覺,那就是:故國不堪回首明月中……!!!
至於黎唯哲最後提到的那一樁事,莊景玉花了好幾周的時間認真去想,也認真徵求了很多人的意見,但始終沒能得到一個滿意的答案,一直苦惱著。
最後周雲飛給了個建議:
“哎,莊景玉你也別太把那一百倍當回事兒了。依我看黎唯哲當初會那麼說肯定只是想跟你開個玩笑而已,他的重點應該是想看你拿出真心實意,真心實意!所以你不如親自下廚,給他做頓大餐好了。”
當時莊景玉聽完這個建議根本全當笑話的。本來嘛,他雖然是會做飯,可是像黎唯哲那樣吃慣頂級美食的人,怎麼可能看得上他做的家常菜呢……
結果沒想到他某天忽然腦子抽風,在例行簡訊中給黎唯哲當講笑話一樣講出這個事情以後,黎唯哲居然迅速回了句:
【好主意】
對著那條簡訊莊景玉當時就愣住了。隔幾秒劈里啪啦按過去:
【哈?喂……你認真的麼……】
那邊回曰:
【為什麼不?】
莊景玉一看錶情瞬時扭曲。想了想,最後決定還是要再掙扎一下:
【可是自己做的飯菜,哪裡能比你上次那個貴上一百倍呢?便宜一百倍還差不多啊……】
那邊奸計得逞地笑:
【我知道啊,所以你就要多請一百次啊】
…………
莊景玉琢磨著,自己這算不算是被周雲飛和黎唯哲兩人,給聯合陰了一把呢……
然而不管怎麼樣,回請吃飯這樁事情,就算是這麼定下來了。
由於莊景玉在D市沒有自己的房子,所以黎唯哲很大方地決定“借”出自己的廚房,拿來讓莊景玉自由發揮。
哦對,順帶還跩跩地附捎了一句:
“我的廚房難得見人一次,莊景玉你自己說你已經從我這兒得到多少回幸運了,嗯?……記住,這是我給予你的又一個賞賜。”
“……”
那、那還真是……謝、謝謝你了哦……
──莊景玉敢囧不敢說。
於是在冷到讓人想哭的十二月中旬的某個週六,黎唯哲直接一條催債簡訊轟炸而來,將正在圖書館裡兢兢業業準備幾天後的英語四級考試的莊景玉,哪怕有一百萬般個不情願,可也實在沒辦法拒絕地,成功威逼利誘了出來。
【我已經在圖書館外面了,出來】
收到簡訊後莊景玉哭喪著臉抬起頭看了看時間……嗚……這才剛剛十點鍾,他只學習了兩個鍾頭不到呢……
不知道如果這次四級過不了,那他可不可以向黎唯哲討要報名費呢……
跑出圖書館站在臺階上遠遠往下眺望的時候,莊景玉幾乎只憑一眼就辨認出了黎唯哲……嗯不,是黎唯哲車子,的位置。
相信這真不是因為什麼,“無論身處何地何方,人群中卻只有他閃爍著獨一無二的耀眼光芒”──這樣狗血而又文藝的惡俗理由;而只是因為,莊景玉始終堅信,就憑黎唯哲那樣愛現耍酷跋扈張揚的,個性中的個性,所有車裡最好看,最大牌兒,最出風頭,最有爆點,當然也是最能吸引人眼球的……那一輛,肯定,便是黎唯哲的愛座了。
雖然莊景玉完全不認識那個,在一片土黃土黃的背景之下,一匹黑色駿馬高高揚起前蹄的標誌,究竟代表的是一輛什麼樣的車子……
但反正那就是黎唯哲的車子──只確信這一點,便已然足夠得綽綽有餘。
理了理書包帶,莊景玉撒開腳丫子一路小跑過去。
而車裡,黎唯哲老遠看見莊景玉,從最初辨認得毫不遲疑,到後來奔跑得跳脫迅疾……總之就是一副撲面而來的鄉土氣息──他一低頭雙肩微抖,禁不住悶悶地笑了。
然後他做了一個連他自己都忍不住唾棄自己白痴,幼稚的,可笑行為:黎唯哲拿出手機,將莊景玉在陽光下朝著自己奔跑而來的傻兮兮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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