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第2/4 頁)
人行道上,被一輛飛馳的銀白色的轎車撞飛。
我記得那車的車牌,記得走下來的那個男人的長相,甚至記得他看著麥苗的屍體罵:真他媽的倒黴!
他還看到了我,但是隻瞟了我一眼,然後就上車飛快的開走了。
只留下我,在清冷的大街上,守著麥苗慘不忍睹的屍體……
“後來呢?”我爸問,“你沒去舉報那車主?”
我搖搖頭,“當時先來的是救護車,我跟著救護車去了醫院,麥苗被推進手術室沒有十分鐘,就被宣佈搶救無效了。”
我懵在了那裡,護士催我去交錢,請死者的家屬來。
我那時才十七,根本不知道我該幹什麼,只想到麥苗的手機在飯店,手機裡有她父母的電話。我就跑去拿手機了。身上沒帶錢,穿過半個城跑到飯店,不知道跑了多久,飯店已經關門。等到天亮她的小姐妹們來上班,我把麥苗的死訊告訴她們,胖子老闆始終沒有出現,麥苗的手機也沒有找到,她的一個姐妹說跟麥苗是同鄉,她來通知。
我把我所有的錢都帶上了,又回到了醫院,交上了錢,在一間空病房裡等著醫院的人通知昨天已經來過的警察來問話。
有個長臉的人走進病房,問我,“你是昨天車禍的目擊者?”
我點點頭,以為是警察來了,只是穿了便服。
“跟我到局裡錄個證詞吧。你記得那車的車牌號嗎?”
我記得清清楚楚,迫不及待的重複了一遍。
他點頭,讓我跟著他上了一輛車。
我疑惑的問,“這車為什麼不掛警牌?”
他笑,“掛了警牌出去執行公務,那小偷小賊的不老遠就看見、躲開了?”
事實證明我是傻子,我被這人帶到了荒郊野外,被等在那裡的三個人揍了個一佛出世,二佛昇天。
我抱著腦袋縮在地上,有輛車停在了我旁邊,有個人下了車踩著我的腦袋問,“還記得車牌號嗎?”
我哆嗦著說,“不記得。”
他們滿意了,丟下幾張粉色的紙幣,離開了。
我住院的時候,滿大街貼滿了紙條,標題是:跪求目擊者!我知道是麥苗的父母貼的,可是我不敢去揭。
“爸爸,你看,我這樣一個沒擔當的人,甚至保護不了我喜歡的人,骨頭軟的像橡皮泥捏的,怎麼可能再去找個女人?我連自己都顧不住,哪裡有本事再去保護她?我當時目睹的麥苗的死。那個昨天還被我壓在身下的女人,只隔了一天就躺在馬路上七竅流血,骨頭折斷刺穿了皮 肉白森森的露在外面,讓我覺得女人好脆弱。爸,別讓我去喜歡女人,我每看到一個女人在我眼前晃,只要跟麥苗有一絲一毫的相似,我都覺得是麥苗在跟我索命,或者下一秒她就會躺在馬路上,血淋淋、白森森……”
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縮在我爸的懷裡哭了。
從麥苗出事已經兩年,這些事情還從來沒跟別人說過。
別讓我去喜歡女人,還是給我個堅強的男人讓我依靠吧。反正我就是個沒出息的,早就認了。
等我哭夠,我爸問我,“那車的牌號是多少?”
我看了他半天,心裡又是一陣感動,好吧,麥苗,我沒本事讓你瞑目,可是我倒是有個好爸。
報上那個我爛熟於心的牌號,我爸點點頭,“我明天到了單位,先查一下再說。”
不過,抱著我爸哭過的後果就是,我有事沒事經常會抱著我爸發黏糊。
第二天吃上了曉娥做的早飯,她依然面無表情,甚至不跟我們一起吃飯,在廚房忙這忙那,直到我們吃完,她才出來吃飯。我偷偷跟我爸說,“爸,這又不是舊社會,還講吓人不跟主人同桌吃飯的條條框框。”
我爸沒說什麼,上班去了。我搭他的順風車去火鍋城上班。曉娥在家看小狗們……
畢竟還有張合同在邢照賀手裡,我爸對這個似乎也很糾結。但是看著邢照賀倒是對我不錯的樣子,也就睜一眼閉一眼了。我爸也去打聽過,這個飯店領班的收入怎樣。打聽後覺得不錯,收入高,而且,領班手裡的客源多的話,有時候老闆還會給領班算技術股。好像當初邢照賀就是因為給了楊興一些股份,才搞的他那個老古董的爸發了火的。可是楊興帶來的客人也真的很多,最近幾乎每天晚上上座率都很不錯。
可我上班時,整整一天都在惦記著我爸去查的車牌號。其實我沒告訴他,那個車主我知道他姓甚名誰。我爸也未必能給麥苗報仇。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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