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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驚,這使我對上一個問題做出了肯定的回答。
我沒再說什麼,任由他的動作越來越過分。
“喜歡你。”他說。
“誰喜歡我?”
“我。”
又想,那天為什麼要瞪他,為什麼要跑開呢。
他的臉埋在我的衣領裡面,仲夏保持這個姿勢實在是很熱,我覺得我後背的衣服溼透了。
“放開啊,好熱。”我輕輕推著他,他卻變本加厲了。
“不要啊,放開啦!”
“我是真的喜歡你,莫北。”
那時候,還沒有見過他,他的大名已是如雷貫耳了。我每天都要讀一讀他的書,每當有新書出版,我都在第一時間買回來如飢似渴地一口氣讀完,然後再慢慢地讀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無數次。
那時候,聽說他與我們社簽約了,我興奮得幾乎昏倒。
那時候,我第一次見到了他,幾乎想要發瘋。他本人看上去比照片上更加風度翩翩。
那時候,得知我被任命為《說你愛著》的責編,彷彿看到彌賽亞從天上徐徐降臨在我的面前。
那時候,他屢次來出版社,半玩笑半認真地逗我,我還因此默默地生氣過。
那時候,生病了在外面遊逛,他拉著我到醫院打吊針。
那時候,我為了小阮的事情坐在G吧喝悶酒,是他一直坐在我身旁。我迷迷糊糊地不明情況,他拉我上車說要送我回家,然後吻了我。
那時候,看到他在霞光中溫柔地撫摸一個陌生女孩的劉海,心中竟有些不悅。
那時候,也許,我喜歡的人,是他。
12
12、第 12 章 。。。
十二
至於愛情這種東西,是看不見摸不著的奢侈品。小市民固然有小市民物美價廉的愛情,而可惜的是,我的愛情昂貴而模糊,但我仍然是個小市民,無福消受。
十幾歲的時候,我確實是意氣風發的。像所有少年一樣,我立志要考上最好的大學,最好再出國讀一個研究生博士什麼的,然後自己創業或者找一份很好的工作,從此飛黃騰達,再來一場轟轟烈烈的、不平凡的戀愛,站在社會的風口浪尖屹立不倒……但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先是學會了減法,將遠大志向一點點減去;而後又學會了更加簡便的除法,一下子將曾有的夢縮短了無數倍。
夢想終究是夢想,現實是,高中時為了一點小事與家裡吵翻,本來是可以避免的問題我卻把它弄得越發嚴重和複雜。我爸隨手掄起一根擀餃子皮的擀麵杖先揍了我兩下,覺得不過癮,又用擀包子皮的擀麵杖打,然後解下皮帶來抽,把我轟出家門之前還賞了我三個耳光。我媽和我弟弟莫同在旁邊拼命拉著他,拼命替我說好話,叫我快點服軟認錯。十八歲的我脖子硬得很,絕不肯低頭。看到媽媽和弟弟幫我擋了幾下,心中是非常不安的,只想快些逃跑,快些死掉。跑出去幾天,靠著兜裡的二十多塊錢胡亂吃了點東西,後來實在餓得不行了,就躺在公園長椅上一直睡覺。後來莫同硬把我拉了回去,家裡只有頭髮白了幾縷的正在哭哭啼啼的媽媽,爸去上班了。
我永遠沒法忘記我媽那天看我的眼神,她彷彿是得了大赦一般,驚叫一聲衝上來抱住我,也不在乎我身上沾滿了汗水和泥土,然後做了一桌子菜給我吃。
當時我頭腦一片空白,我心裡想的不是感恩家的溫暖,不是對母親的愧疚,不是擔心父親突然回來,不,我沒有想到這些。我想的是,我恨我弟弟,恨他那麼優秀乖巧,恨他還未出生就奪走了我的父母。我媽第二次懷孕的時候我才三歲,太小的我並不懂得發生了什麼事情,只知道父母從此很少正眼看我,很少給我買玩具和畫冊,很少跟我講話,很少送我去幼兒園,很少給我吃昂貴的食物,我得到的愛一下子翻番兒地減少。我是十分驚恐的,以為自己做了什麼不好的事情惹父母生氣,他們準備把我賣掉或是丟掉。後來母親一天天地發福了,她整天對著她的大肚子講話,不管我怎麼吵鬧她都聽不見,而父親也是一下班就馬上洗手,對著我媽的肚子拼命講話,這時候只要我稍微高聲說話就會遭到訓斥,如果不停止還會捱打。
直到莫同生下來,我望著那個小小的棉被包著一團粉紅色的肉才隱隱約約地明白,我小時候得到的所有寵愛都將一去不復返,轉移到這個只有我身體一半那麼大的小傢伙身上。我和莫同一年年地長大了,小學二年級我開始不交作業,三年級開始欺負女生並逼迫她們當我女朋友,四年級頂撞老師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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