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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聯姻的喜訊。
真是盛大啊!
恭喜了!我知道我應該笑著對他說的。
可是心好酸,好難過,好想哭。
只好翻轉報紙假裝不去看那個訊息。
只是,在報紙的一個小小小角落還登記著那麼一個尋物啟示。
沒錯,我絕對沒有看錯,絕對是尋物啟示來的。
上面的內容如下:
尋找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九日凌晨四點…六點期間走丟失的寶貝。名宋霆,性別男,身高1。73米,28歲,特徵如下,長的很陽光,脾氣很壞,有暴力傾向。有知情者請電*******,聯絡人林先生,重酬!
我楞了半天才反應過來,這是哪出?我被全國通緝了啊?!
什麼叫我有暴力傾向… …不就綁了你那麼一小會麼。
哎呀!不對,不是這個,我想哪裡去了。
我連忙把報紙扔了,只是從那天開始,我沒有再看過報紙一眼。
我害怕知道他們婚後有多甜蜜,更害怕知道關於他的訊息,更不想知道他還會找我。
我回不去了,或者,我們都回不去了。。。。。。
☆、NO。13平凡/淡如水的生活,說不出的滿足
回到賓館以後,躺在床上,空洞的眼神望著天花板。
我什麼也不想,什麼也不能想,什麼也不可以想。
就這麼望著望著。
沒有任何預兆的,隔天便大病了一場。
許是天意吧,要我留在這個城市呢?!
那好吧,我不走了,這個城就是我一輩子要停靠的港灣。
病好以後,我到銀行查了下卡里還有多少錢。
五萬五千五百五十五。
幸運數字麼?真巧。
上網查詢了下關於報刊亭的轉讓出租資訊。
然後記錄了幾個電話下來。
最終談好了一家。花費了轉讓費一萬,租金是一千/月。
簽完一大堆協議和合同以後,這個小空間就是屬於我的了。
地段還算不錯,熱鬧,上下班人多。
只是,我要為住的地方發愁了。
附近的房子都已經人滿為患。
走啊走,終於找到個安身的住所了。
只是有點遠,步行到報刊亭需要半個小時了。
算了,沒有更好的選擇了,我還是租了下來。
有了住的地方,便著手置辦生活用品和日常用品。
對了,還買了個膝上型電腦。
接著到郵局訂了些書刊報紙。
然後,便開始幹活了,從早上七點到晚上十點。
每天守著一個亭子,就像我心裡還守著那個他一樣。
在來來往往的人潮中,我發現了一件事,就是每個從我面前經過的路人表情都是不一的。
我嘗試著從每個路人的表情上去探索他們的人生故事。
可是,沒有人會告訴我對/錯。
可是,對/錯重要嗎?不重要的!是吧。
或許你會找某個城市裡不經意的一角,一個小小的報刊亭中看到我的身影呢。
恩哼,我看在你的表情呢… …恩哼,你身上有怎樣的人生故事呢。。。。。。
也許,有人會問我,寂寞嗎?
我笑著說,寂寞啊。所以,我圍觀路人的表情,所以,我還有個網店,所以,我還會在網站上寫小說,寫心情,寫故事。。。。。。
呵呵,我本來就是平凡的人,我甘於這種淡如水的日子。
PS:我很喜歡的一句話,
一個人/一場夢/一座空城/一生心疼; 一雙人/半場夢/一世傾城/半世流離。
☆、NO。14被陌生人強吻,還出血了
某天下午,我正在報刊亭內整理著報紙。
耳邊突然傳來一聲刺耳的女聲,“凌筌!,給我站住!”
“哦,林泉?那個壞蛋麼?”
因為一個名字,我起身走出了報刊亭。
卻發現原來不是他,真失望呢。
小情侶的吵鬧故事麼?
我斜著身子,輕靠在報刊亭,雙手抱在胸前。
恩呢,我要圍觀。
只見那名男子轉過身去,不耐煩的說,“我們已經分手了,不是說好好聚好散的嗎?”
許是聽到分手的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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