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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訊:我來雲城出差,住到去年聖誕節的酒店,很巧,是同你來過的一個房間。
第二次仍是簡訊:玩得開心嗎?我等你回來。
第三次是來電提示,時間是十分鐘前。
我手指在回撥鍵上不斷摩挲。他的名字猶如焦灼中等待的清泉。也猶如午間的陽光,離得太近,便容易被灼傷。
一生中僅有的兩次戀愛,每一次都站在卑微的位置,傷到最深。
我關了手機。
☆、第四十二章
蔡仲勳替我扣好袖口,又整理我胸前衣袋內的領巾:“OK。不錯。”
蔡家有喜事,親近堂兄弟統一定製新衣,由英國savile row直抵本城。
早早有人將我的禮服也送過來,袖口的寶石扣刻有跟他一樣的低調徽章,內搭襯衣左袖有一粒扣,還有他名字的英文縮寫。
蔡仲勳賴在我家,霸佔我的睡床半月有餘。
他扳過我的肩,穿衣鏡中兩道身影,均是西裝熨貼,身姿挺拔。
我說:“我不去了。讓我留在家裡吧。”
他說:“今天訂婚宴,早點受打擊比縮在家裡自我安慰強。”
然而幾乎每一步,都踩在刀刃上。
我不肯下車。
他將我拖出來。
是舉辦去年夏季社交晚會的別墅群。
我記得那時名媛社交晚會,有大幅篇章報道世家聯姻,錦上添花。
那位私家莊園的擁有者,在此邂逅甫將歸國的豪門閨秀,情定雲城。
於是在此舉辦訂婚派對,為紀念彼此的初識。
來得較早,客人並不多,實質是小型的家族聚會,我隨著蔡仲勳進入禮堂。
其實這樣更難堪,我喜歡宴開幾百桌,隔著遙遠的距離看向新郎新娘,隨著眾人微笑舉杯,時間一到就可以開溜。
而不是現在這樣,他站在門口,含笑跟每一位來賓握手。
這是從打獵回城,第一次見面。
他輕輕握我的手,打量我的衣衫,笑容溫煦:“來了。”
我掙了一下沒掙脫,慌張看著他漆黑明亮雙眸:“嗯,來了,來的有點早。”
旁邊身著晚禮服的女眷撲哧一下笑出來。
賓客簽名,我習慣性掏出鋼筆,又收回去,臉都紅了:“給我一支筆謝謝。”
蔡仲勳看不下去,將我拽進大廳。
大廳內尚未佈置好,水晶瓶中盛開嬌豔欲滴的玫瑰花,銘牌隱藏在花束中,燙金法文花體字母寫著準新郎與準新娘的名字。
我端了紅酒,上三樓露臺。
帷幔更換了華麗的香檳色。天氣有些炎熱,我脫了西裝,解開襯衣釦子,藏到帷幔後,一個人喝悶酒。
草坪上諸多賓客雲集,有許多人在海灘邊悠然散步。
有身著同款禮服的男人進來。看我一眼:“我好像未曾見過你。”
他與我輕輕碰杯,看我神色憂傷,笑:“來者都是客。今夜不醉不歸。”
我微微一笑:“謝謝。”
他大概將我當成了新娘的仰慕者。
他背靠欄杆,說:“該嫁人的要嫁人,該結婚的總會結婚。剩下的,都是失意人。”
我:“嗯。”
他喝乾杯中酒:“現在搶親,來不來得及?”
我搖頭:“怎麼搶?搶了以後,又能怎麼樣?”
他也苦笑,拍拍我的肩膀,又說:“其實從另一方面看,對人生未嘗不積極。失戀從來都是藝術的最大動力。”
我喝乾杯中酒:“也對。創造藝術,從來都需要激情。失戀確實是最深刻的一種激情。”
他認真看我一眼,低聲說:“那不知道,你對攝影怎麼看。”
我靠近他,慢慢說:“其實兩個星期之前,你也對我說過這樣的話。”
他疑惑擰眉,說:“哦?”
我看著樓下蔡邵雍微笑寒暄的背影,說:“雪茄會。你也是這樣,站在旁邊,一眼就看透什麼人的心理防線最脆弱。”
他倒也不驚慌,依然笑得很自如:“謝謝誇獎。”
我嘆口氣:“是不是蔡家的兄弟,都有這樣的好本事。”
他微笑,與我錯肩而過,右手將一張小小名片順勢塞入我衣袋,附耳說道:“若有機會,出來一起喝一杯。”
我點頭答應。
廖啟望已是許久不見。
他提著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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