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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無夢。這甚至可以說是他最近幾個月來睡得最好的一次。
他又回頭朝床上看,江昱辰已經換成了仰面朝上的姿勢,雙手隨意地放在胸口,嘴角緊抿,眉心微微皺著。遲暮心想,這個人睡著了要比醒著好看,就是不知道他為什麼要皺著眉頭,是做惡夢了還是不習慣?
只是遲暮還沒想出個所以然來,江昱辰卻醒了,他眼睛緩緩睜開,看著遲暮道:“你在看什麼。”
“沒有。”遲暮尷尬地將目光挪回電腦上,雙手噼裡啪啦地敲著鍵盤,“現在六點都不到,你還能再接著睡。”
床墊忽然晃了一下,江昱辰從另外一邊下了床,接著便傳來窸窸窣窣的脫衣聲。遲暮擯除雜念,全神貫注盯著Word上的字元,哪知道卻橫空飛來一道陰影,嘩啦一下把他整個腦袋連著電腦都罩在了裡面。
他手忙腳亂地把頭上的東西扯下來一看,是件運動服。
江昱辰抬腳繫好運動鞋的鞋帶,就地跳了兩下,對遲暮道:“還愣著幹什麼,快穿上。”
遲暮問:“我為什麼要穿這個?”
“不穿這個,你還想穿著睡衣去晨跑?”江昱辰是行動派,見遲暮拿著衣服不動,他索性直接伸手去解他睡衣的扣子,遲暮被他的動作激得觸電一般退了三米遠,雙眼驚疑不定,在江昱辰那雙堅持目光的注視下,他莫名其妙地換上了運動服與運動鞋,然後在這個萬籟寂靜的清晨,被江昱辰強行帶到了酒店的健身房。
四十分鐘過去,遲暮氣喘吁吁地在跑步機上完成了近乎馬拉松式的長跑,累得渾身是汗。反觀另外一人,雖說也是大汗淋漓,但表情神采奕奕,和遲暮白著一張臉的姿態完全不在一個檔次。
遲暮現在才知道原來江昱辰還有晨跑的習慣。
洗過澡之後,兩人坐在餐廳裡吃早餐,江昱辰朝遲暮打趣:“沒想到你體質這麼差,剛才我還以為自己在帶著個老頭子跑步。”
遲暮一時沒出聲,江昱辰說得不錯,他確實太疏於鍛鍊,大學畢業之後幾乎就沒怎麼運動過。
“我和你們模特不一樣,不靠外表吃飯,也不需要保持身材,反倒要有充足的睡眠才能做好工作。”遲暮給自己找了個蹩腳的藉口,特意說得很理直氣壯。江昱辰卻笑了,眼角彎起來,“看來你不知道晨跑的好處,這和保持身材沒關係,要消耗卡路里任何時候都可以,晨練的主要目的是加快身體的新陳代謝,促進血液迴圈,以最快速度排除掉體內淤積了一個晚上的毒素,不光強身健體,還能讓人心情愉悅。”
“說得這麼專業,你專門參加過養生培訓班麼?”
“只是以前一個朋友告訴我的。”
“什麼朋友,舊情人?”
遲暮本是很隨意地一句話,江昱辰臉上的笑意卻忽然間煙消雲散。
“你怎麼了?”遲暮問道。
“沒事,我吃完先走了。”莫名其妙扔下一句話,江昱辰站起身,在遲暮驚詫的目光中三兩步走出餐廳,一下沒了影子。
遲暮愣愣坐在原處,把剛才二人的對話在腦子裡回放了一遍,卻找不出哪裡出了問題,到底是他說了不該說的話,還是這個江昱辰的脾氣太過陰晴不定了?
服務員又送上兩杯豆奶,遲暮被那香氣四溢的味道一吸引,也沒再往深處想,只道他可能是突然吃到了忌口的東西,礙於自己在場又不好說,只能先行離去生悶氣,過一陣子就好。
事實似乎也正如遲暮所料想的一樣,江昱辰並沒有將那古怪的脾氣保持到晚上。
兩人的活動之行還算順利,P&C派來接人的專車也很守時,只是在踏上紅毯之前,遲暮在車裡低聲對江昱辰說:“和你一起走紅毯其實沒什麼,只是等會下了車你不要像上次一樣唯恐天下不亂地來牽我的手,這裡的記者寫起東西來是不會給你我留任何面子的。”
就在不久前,兩人的第一次的紅毯之行,江昱辰和遲暮手牽手的照片曾被幾家報紙爆出來過,但那個時候遲暮是在突發狀況下被江昱辰趕鴨子上架一般從車裡趕出來的,加上他並不是明星,少了很多炒作點,是以風頭過去之後,這件事也雁過無痕,沒有任何一家媒體再度提起。
但是今天的情況則不同,莫漣沒來,遲暮就是《GENT》的第一代表,紅毯名單裡本來就有他的份,各路記者也對他做過相應的功課。如果江昱辰和遲暮共同出現在紅毯上,並不算奇怪,因為現在很多行業內的人都知道了江昱辰和《GENT》雜誌的合作關係,兩人一起出席無可厚非;但江昱辰要是還和上次一樣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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