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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是國慶的緣故,不管走到哪兒都甚是熱鬧,大街上拿著小國旗的孩子們,和大多店鋪外邊懸掛的國旗,都構成了一副強烈的愛國主義畫面。
這座城市的體育場位於西郊,始建於九十年代後期,在08年末的時候還進行過一次大大的整修,而且還承辦過各種大型的晚會,雖然佔地面積不大,但無論從質量上還是經驗上來講都是數一數二的。
離體育場還有數百米的時候,我就看到了正門外邊那裡三層外三層的人流,一批警察正在竭力地維持著秩序,可仍然改變不了現場混亂的情形,場面著實壯觀。
看到這股架勢,我想看來這個歌舞團和那些歌星的名聲還是很大啊,能吸引這麼多人來。可是,我又想到修叔告訴我的是北門,所以絲毫沒有留戀地就又繼續朝北門走去。
北門位置較偏,人流可能會相對少一點。
等遠遠地就看見北門的時候,那個我熟悉的身影,就像一根挺拔粗壯的的大樹一樣,矗立在門口,和身邊的同行們正有條不紊地安排著人群進場,雖然現場的警察都穿著同樣的衣服,可我還是一眼就認出了修叔。
這是我這麼多天來第一次看到修叔工作的場景,忍不住收住自己前行的腳步停了下來。
都說男人工作時候的樣子最迷人,看來也不假。
他穿著制服,英挺地站在最前面,從普通的檢票到對隨身物品的檢查每一項都那麼仔細認真,生怕出一點紕漏,還時不時地伸出手抹把額頭的汗水,那職業性嚴肅的表情,一直掛在臉上。等到人流稍微緩解了的時候,他還會同身旁的同事說笑上幾句,那臉上的笑容也就更加明顯。此刻陽光灑在修叔的身上,讓人感覺是那麼偉岸,那麼迷人,瞬間我竟然看呆了。
等我緩過神來,我發現他的目光好像掃視著我的這個方向,趕緊理了理情緒走了過去,邊走邊想,“看來修叔和同事的相處,是大有長進啊。”
走到沒幾米,我看見他轉身朝身後的同事說了幾句,然後就朝我走了過來。
走到我跟前後,他笑著看著我問道。
“昨天睡的好吧?早餐吃了嗎?”
我也笑嘻嘻地看著他,
“睡的很好,早飯也吃過了。”
他又忽地瞅著我身上穿的襯衣,摸摸下巴,不確定的說,
“這襯衣好眼熟啊……”
“這個本來就是你的,我的衣服還沒幹呢。”說完後,還當著他的面轉了個圈。
“哦,不過這個你穿上還不錯,至少看起來穩重多了。”
“嘿嘿,修叔,我要鄭重地感謝你為我洗了衣服。”我的臉對他笑成了一朵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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