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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凡沉默了,他靜了好久,繼續問道:“你還記得你的父母是誰嗎?”
“爸爸媽媽?”段晨天的眼神黯了下去,“爸爸媽媽拋棄了小天,小天只有蜀黍了。”
“那小趙呢?你還記得嗎?趙友堂,平時和你關係最好的那個。”
段晨天搖搖頭,突然一頭撲進黎凡懷裡,情緒激動:“蜀黍是不是又想把小天送走了?小天不要走,小天要和蜀黍在一起。小天以後都會很聽話很聽話,蜀黍不要送我走好不好?”
黎凡沒法了,段晨天怎麼看都不像是裝的,而且,他也沒理由裝傻也騙自己。
安撫好哭鬧著的段晨天,黎凡以買糖葫蘆為名走出了病房,這件事太棘手,他要好好想想。
一路上,黎凡一直在想這件事要不要告訴別人。說起來,這件事最有知情權的就是段晨天的父母,可是段晨天出事時黎凡就試圖聯絡過他們,根本聯絡不上。段晨天幸存下來的手機裡沒有他父母的電話,公司裡也沒有人知道他父母的聯絡方式。想到剛剛段晨天說的那句“爸爸媽媽拋棄了小天”,黎凡的心沉了一下。難道段晨天真的是被父母拋棄了?虧他還一直以為他的父母是公司哪個大股東呢!
黎凡想到的第二個人就是趙友堂,平時在公司,就他和段晨天走得最近。可是趙友堂也不可靠,憑著一張嘴混到小組長的位置,說不定和段晨天交好也只是表面。
黎凡不知道還能找誰了,雖然段晨天和公司的人關係都不錯,但真正交心的卻沒幾個。而且,據黎凡所知,有好些人雖然表面和段晨天交好,背地裡卻對他眼紅著,隨時窺覷著他經理的位置。
想到這兒,黎凡頓了頓腳。不能讓段晨天失憶的事被公司的人知道,不然,他肯定會被擠下來的。如果段晨天真的沒有靠關係的話,那麼他經理的位置就應該是自己努力得來的,不能讓他因為這件事就失去一切。
可是,又要怎麼瞞下去?如果段晨天只是離職十天半個月還好,離職太久的話該怎麼給公司交代?
黎凡想了半天想不出個所以然,最後決定先把段晨天接回自己家去,然後給他請一個月的病假。如果這一個月他能恢復過來自然很好,恢復不過來的,那也就沒辦法了。實在不行自己養他一輩子也成!
主意一打定,黎凡覺得輕鬆多了。他去給段晨天買了糖葫蘆,然後回到醫院,正式開始“私藏”段晨天行動。
作者有話要說:
☆、第二章
黎凡帶著段晨天回了家,段晨天一進門就“哇”了一聲:“蜀黍,你搬新房子啦?新房子好漂亮。”
黎凡不知道在段晨天的腦海裡自己和他到底有什麼瓜葛,只能隱約猜到段晨天認為自己被父母拋棄了,然後他收養了他。並且,在段晨天的認知裡,他還只有十歲。
而對這次事故,段晨天的記憶是:“蜀黍把我放在一個不認識的阿姨家裡,說好三天之後就來接我,卻一直沒來。我等不到蜀黍,只好主動去找你了。可是路好遠,我走啊走啊,走得好累。後來,我實在累得走不動了,就在一張椅子上休息了一會,等我睜開眼的時候,就看到蜀黍了。”他說完,不放心的掐了下自己的腿,用力很大,痛得他臉都扭曲了,卻笑得很開心:“痛的,不是做夢。”
黎凡看著他的笑,心疼了:“對不起,我太忙了,所以沒來得及去接你。我保證,以後再也不會這樣了。”
“呀,老虎!”段晨天的驚呼聲拉回了黎凡的思緒,只見段晨天撲上去逮住了小貓,一臉驚喜的問道黎凡,“蜀黍,你把老虎也接過來了呀!”
黎凡的臉色在聽到“老虎”時有些微變,這隻貓是他半個月前在小區門口撿的,那個時候段晨天正纏他纏得緊,一直跟在他身後。
當時正下著雨,小貓凍得瑟瑟發抖。段晨天衝黎凡大喊:“我們快回去給他洗個澡吧,凍感冒了就不好了。”
那是黎凡第一次允許段晨天進自己的家門。
那之後段晨天便經常到黎凡家串門,以看小貓為由。段晨天還給小貓取了個名,叫老虎,因為小貓身上的花紋有點像老虎,段晨天說就讓它霸氣一次好了。
老虎的名字霸氣,長得卻一點也不霸氣。現在正揮舞著四個瘦小的爪子,“喵喵”直叫,試圖從段晨天的手裡掙扎出來。
黎凡這才想起已經兩天沒有喂老虎了,他一直在醫院照顧段晨天,連家都沒回。黎凡把老虎從段晨天的手裡解救出來,弄了些貓糧給他,這才開始解決段晨天的事。
黎凡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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