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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的看著哥哥就很好,讓他的一舉一動都在自己的世界裡進行。
顏森現在是有工作的人了,每天只需要到PUB唱上一兩個小時即可,因為這樣的夜生活場所客流集中在晚上,而裴鈺又是早睡早起的乖寶寶,所以顏森每晚都是等哥哥睡著了,然後才獨自去PUB唱歌,每晚如此,等他回來了,裴鈺都不曾察覺他出去過。
顏森以前就一直都是夜行動物,天一黑就出去作惡,白天再矇頭大睡,故而上午的時候他總有點昏昏欲睡,像只假寐的猛獸;裴鈺在旁邊玩玩鬧鬧,他仰在沙發裡偶爾支應一聲,這樣的生活倒也愜意舒適。
當生活就只是為了更好的生活,不再是迫切追求某種刺激與目的時,日子就變得瑣碎起來,顏森太年輕,他從未體會過這種細水長流的美好,或者是認識不到,然而現在,他卻很是珍惜。
裴鈺打著盤腿坐在客廳的透明矮桌前,手裡拿著一支筆,很認真的趴伏在桌上寫寫畫畫;他寫的是——顏森,我愛你。
當然,這是顏森教的,他發覺哥哥還是挺聰明的,一教就會,並且隔日再考,也能把筆劃記得清清楚楚,於是他這個老師便假公濟私,教了些充滿獨佔意味的句子,讓裴鈺一遍遍的寫,而裴鈺對識字也是頗有興趣的,二人都有些樂此不疲。
幾天下來,本子上盡是:“我愛顏森”“我永遠屬於顏森”“我想嫁給顏森”之類的話,以及——“顏修是豬”這樣犯壞的話,不過,顏森教的時候並沒有告訴裴鈺這個豬字怎麼讀。
裴鈺寫字的時候,顏森則是在一旁洗衣服;他離家後一個人生活,衣服總不能穿一件扔一件,所以洗衣服這種勞動倒也不是第一次,不過他的衣服都是扔進洗衣機裡攪一攪就完事,而裴鈺的衣服卻是顏森親自上陣手洗的,再不濟,他那雙手也比機器強一點,好在夏天衣服少,一天一換,也談不上髒。
大件的外衣洗了以後,就只剩下襪子內褲之類的,顏森從滿是泡沫的盆中撈出一件內褲出來,他洗之前留意了一下,把內褲攤開一看,上面印著哆啦a夢的頭像,並且前後都有,而圖案所在的部位非常之邪惡;顏森蹙了一下眉,問道:“哥哥,這是誰給你買的。”
裴鈺聞言扭著看過去,非常誠實的交代了出來:“我住在修家裡的時候他給我買的。”
顏森一聽此言,二話不說,將內褲從大開的落地窗前反手扔到了外面。
“為什麼扔掉啊?!”裴鈺趕緊起身跑到陽臺前去尋找自己可憐的小內內。
顏森滿不在乎的答道:“我重新給哥哥買。”
話音剛落,只聽公寓樓下傳來一陣粗俗的叫罵聲,聽內容,好像是某位不幸的路人甲被從天而降的內褲給砸中了,只嘆那不是一塊兒餡餅或者是一個林妹妹,偏生就是一條溼漉漉的三角褲,那玩意兒拍在臉上,不知是個什麼滋味兒?
而罪魁禍首躲在冷氣充足的客廳內笑得打滾:“他大爺的,那人怎麼不去買彩票,運氣那麼好能被內褲砸中!”
裴鈺覺得弟弟很沒有涵養,揪了他一眼後,自行回到桌邊繼續寫字去了。
按照這幾天的慣例,夕陽西下時,天沒那麼熱了,就是二人的外出時間;而今天,顏森帶著裴鈺直奔內衣專賣店,給他買了無數條內褲,然後把家裡那些全部丟掉,當然,是往垃圾桶裡丟。
顏森現在是有收入的人了,自食其力的成果享用起來,與不義之財相比還是有所不同的,至少用得心安理得,顏森不怕遭報應,他是怕給哥哥惹來災禍,所以願意痛改前非。
晚上,等裴鈺睡下之後,顏森才關掉了公寓裡所有房間的燈,造成一個安睡的假象,然後輕手輕腳的出了門,開著他的摩托車去了PUB。
短短几天時間,顏森已經名聲在外,這個PUB在附近是比較出名的,而他的名字也在一傳十十傳百的擴散於更多人的耳朵裡,不過他在這裡用的是假名,叫阿四。
除了這個很隨機的名字以外,顏森再不肯多透露一丁點關於自己的事情,搞得很神秘,其實他就是懶得與人打交道,他的目的就是唱歌,拿錢,走人,可不包括奉陪客人。
大家都說這裡來了個很會唱歌的大帥哥,紛紛幕名而來,而來者自然是女性居多;專程來此處聽顏森唱歌的人漸漸多了起來,曾有一些女孩兒要求與他合影,結果被顏森拒絕了。
他是要在這裡工作的,所以拒絕的還算客氣,不過按照他那個畜生性格,也委婉不到哪裡去,通常是搞得那些愛幕者傷心失落。
顏森才不管這些,他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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