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4/4 頁)
他只是想聽聽祝霖的聲音而已。只是想再聽聽那個男人說“晚安”的嗓音,溫和,柔軟,中低音的磁性。
每一個細節他都記得那麼清楚,可是畢竟很久很久沒有聽到過了。
他怕自己總有一天會忘記。
夏志英知道,時間是很自私的,它覺得世間萬物都屬於它,它想把誰帶走就把誰帶走,在它看來,你的愛人,你的父母,你的孩子,所有你愛的人和愛你的人都不屬於你,他們是時間寬宏大量借給你的,一旦到了期限,它
就會毫不猶豫地把他們收走。
更討厭的是,這廝不僅自私,它還很殘酷,它連記憶都不肯給人們留下,就算曾經比肩相伴的人,經過時間的搜刮,到最後會連對方長什麼都不再記得清楚。
歹勢,這個下流胚子,它擁有地球上65億人口。可是它卻吝嗇到連一個普普通通的祝霖都不肯借給他。
夏志英把手機啪地合上,塞回衣兜裡。
他想,好了,現在他知道時間的名字了,凡是經歷過愛情和別離的人都知道時間的名字。
他媽的,這混賬叫葛朗臺。
如果說非要夏志英在他認識的人當中,找出一個和時間?葛朗臺先生相媲美的人物。夏志英覺得應該是陸飛,尤其是在星期六和陸飛一起去演奏會之後,他更加堅定了自己的這個想法。
新年維也納交響音樂會在T城大劇院舉辦,去聽這種高雅藝術的人都是頗具涵養的上流人物,至少表面上是如此。
之所以說是表面上,是因為夏志英一直固執地認為,像程維這樣的上流人物,脫了衣服簡直比狗還下流。而偏偏紅紗藝術訂購了五張頂級VIP座位,而有一張門票恰好就在程維手裡。
換句話說,就是程維這隻狗也要去聽音樂會。
新年音樂會開始的三個小時前,夏志英正在自己一百八十平米開著暖氣噴著空氣加溼劑的公寓裡化妝。
所謂化妝,當然不是搽粉塗脂,而是準備一個“待就業,目前靠打工為生的貧苦大學畢業生”該有的行頭。
他脫下自己的Armani外套,換上地攤淘來的滌綸休閒衫,又從沙發下找出一雙問回廢品的大媽買來的舊球鞋,皺了皺眉頭然後套上。
正在這時,電話響了。
夏志英正在綁鞋帶,聽到音樂聲響起,三步並兩步過去拿手機,螢幕上顯示的是個陌生號碼。
夏志英迷惑地皺了皺眉頭,接通了電話,貼到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