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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看過他與男性鬼混,我知道,他……其實是個異性戀。
沒有再理會我,沈凜抱起利賓納逕自回房。是夜,我們沒有一同進食,不論是上班前還是下班後,我也沒有見過沈凜,甚至是翌晨的早餐時段,沈凜還是沒有出現在我面前。
我……徹底的被討厭了……
帶著這種鬱卒的心態,甫回校我便被召喚到校長室。那個光頭胖子,沒事找我幹嘛?難道是為了昨晚的事?我的去留已經決定了嗎?
「程慕南,關於昨晚的事,我已經與蘇先生商量好。雖然錯在蘇文迪,但你打人卻是不爭的事實。鑑於你也是救人心切,我決定保留你的學藉。」
聽到光頭胖子那麼說,我真是鬆了一口氣。雖然我知道作出努力的不是光頭胖子,我亦知道他沒這麼大的能耐讓那個人改變初衷,但我還是感激他,因為他絕對是作出最後決定的人。
「只是,要繼續留在學校是有條件的。在這星期內,你不能再無故曠課,亦不能再惹事生非,行差踏錯。只要你有點過犯,我就會立即請你離開,而為你作擔保的沈老師亦會因監管不力而被辭退,明白嗎?」
「沈凜會被辭退?」
「對!他作過擔保,說明你不會再犯錯,所以我才願意讓你留下。希望你明白到他的苦心。」
「是……我明白了……謝謝你,校長……我先走了……」
沒想到沈凜為了讓我留下,竟以自己的前途作賭注。為了我這個萍水相逢的人,值得嗎?還是他對我這麼有信心,相信我絕不會鬧事?當然……現在的我,已經沒必要再去聊事生非。而且為了沈凜,我更要步步為營,不能犯一絲錯誤。
但是……世事往往那會盡如人意?所謂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在此刻我是深深體會得到。
我痛毆蘇文迪一事,在上學的第一天,全校師生已經傳得鬧哄哄。因為蘇文迪在學校幹出一堆惹人生厭的事,所以對我的行為,他們不止沒有指指點點,反而有種讚譽有加的感覺。
不過這不代表我可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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