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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讓人睏意朦朧的絲絨沙發裡,他喜歡枕在我腿上背書,大段法律條文,大串案例分析,他太適合這一科,我知道他有過目不忘的本事,是一種可怕的天賦。
而這生活平淡,似乎毫無內容。我無話可說亦無事可做。我用一年時間把頭髮留到及肩,和他相仿的長度。而那一年他長高了差不多十公分,衣服鞋子統統要重新置過,並肩時終於需要低下視線看我,這令他很開心。週末他教我開車,車房裡有兩輛車,都出我意料,完全不是年輕人口味。一輛黑色平治,一輛白色雪鐵龍,後者車窗是那種千尋海水不見光深墨綠色。我不養寵物,蘭蕤並不問原因。假日我們在看探索雜誌節目,我躺在沙發上,他躺在我身上,倉鼠般暖暖偎成一團,他喝冰水,我喝菠蘿奶昔。我隨手指一指螢幕上的莎草紙卷說,他們大概弄錯了。蘭蕤一愣,問我,“怎麼會知道?”
我搖搖頭,“自然我知道。”
他端正坐起來想了一想,拿過我的奶昔喝了一口,露出似笑非笑神情。
我不知道他知道了什麼。但我確實認得那些,象形文字,楔形文字,腓尼基文,再古老一點,東方的甲骨文或者梵文,語言和靈魂並不相干,再繁複文字也不過透露人類的存在與內心。生命如風來了又散,而我存在於這世間業已太過長久,我記得他們的存在,即使留下來的只是那些符號,對我而言,它們是稔熟久違的陌生人。
但它們還是它們,而我,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什麼。不是一個肉身、一個名字一個身份就可以回答這個問題。我固然蠢鈍固然不解人情世故,這點事,我還是明白的。我活了那麼久,這樣的生命比煌煌正史更像個大笑話。我甚至不知自己究竟需要什麼。這有多麼可怕……當然如果意識不到,也無所謂。但蘭蕤,他教會我這些。他令我學會思考更多,且在最初便提醒我這將喜憂參半。
“我會在你身邊。”他溫和地握著我的手,略微用一點力,直視我的眼睛。“我會傾聽你,任何事,只要你願意傾訴。”
那意味著他對我的影響不止在外部,更想要延入內心。
他說過他會照顧我,而他的確做得到。
我也並不相信他會忘記那一點:我是不老不死的,而他則是凡人。我並非人類,初見時他那絕色的貼身保鏢想必就已提醒過他。琅��臀乙謊�墓治錚�圓煥現�硨統�材芰�旒H思洹�
我們都是一樣,不想做神,亦做不成真正的人。
於是得過且過。
不同的只是我足夠愚蠢,儘管生年已不可數,我存在於世間的日子天荒地老,但我對這世界的瞭解並不比我外表看上去的年紀所應具備的智識更多……甚至也許缺乏得多。我愛過一個人……不,並不能稱作一個人,一個吸血鬼。然而他死去了,帶著我的一切希望與幻想。
那之後我開始痛恨鏡子,厭倦看那柔和線條細巧輪廓於鏡中流淌,不再盼望被誰的指尖輕輕撫上。為了我愛的那個人,我為自己製造了這樣一個軀殼一張臉,純血東方容顏,櫻朵般的唇,狐般的媚眼,山清水秀,清麗得男女莫辨。這樣的美,就不需要性別佐證。
即使這樣,也無法將他取代。即使一模一樣,即使耗盡十年光陰,擁有了彷彿人類的肉身,我依然不是他,依然留不住我的愛人。
我不知道這一切還有什麼意義。
後來我在人世間漂流一陣,直到偶然與蘭蕤相遇。之前那些日子裡,很多人想要將我帶走,一夜或者一段,各種人,各種場合,各種生活,荒涼,蕪雜,瘋暴,混亂,不可理喻,不知所以。我的歲月穿越了一片血腥嘈亂叢林,才遇上他。如同跋涉過漆黑妖豔黑夜,陡然踏上潔白冰原一望無際,面前湖水湛藍,是夢中的一道光,月光。
我記得他十七歲的樣子,潔白亞麻襯衫單薄輕飄地籠在身上,那身骨似乎比我更加纖瘦,他還是個孩子,吻我時要微微踮起腳尖。他只吻我的額頭和臉頰,溫柔放鬆得像是如此做過一千次。頭髮垂下來時他看上去像個秀麗女孩,漆黑髮絲裡盪漾的青銀色勾勒著與生俱來瀰漫在他靈魂中的月光。
月光一樣,美麗而神秘,冷漠而又柔情似水。
他是我眼底的明月光。
我不知道自己需要他是需要安全感還是需要愛情。他的決定果斷堅決得令人無法奢求愛情。我只知他比看上去更強有力,超出一個十七歲少年所能擁有的能力和心機,我不能也不想預料。帶我回倫敦,帶我到劍橋,他只是說:“讓我來照顧你。”
然後他當真將我照料得妥帖。我沒有見過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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