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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的個性更是變本加厲,處處貫徹沈默是金的原則。
他把自己裝進一個沈默的殼子裡,以為不會傷害任何人。
或許就是因為生來便什麼都沒有,包括別人都理所當然擁有的父母親人,所以他才會對自己的東西有著莫名的佔有慾和控制慾。
有時候,他甚至會想,如果當時殺了顧陽就好了,不能一起活那能一起死也不錯,這種極端的念頭其實一直都在。
很久以後他對陳醫生說“這不正常,我不知道這樣以後會做出什麼來”,說的根本不是別人,而是他自己。
顧陽是懸在他心口上的一把利刃,伴隨著每次心跳都割的他生疼,明明相愛為什麼又不能相守,那種困獸一樣的心情幾乎要把他逼瘋。
最初的變故發生的讓人措手不及,他被迫在勞教所呆了兩年,出來的時候顧陽就像是人間蒸發了一樣。
他打聽了很久也找不出絲毫關於對方的訊息,幾近瘋狂,他甚至懷疑顧陽這個人根本就是自己臆想出來的,為此他還去看過心理醫生,這當然就是後話了,最開始的時候連吃飯的錢都沒有,哪裡還能奢侈的去看醫生。
他曾以為這輩子都再也見不到顧陽了,像沈入了不見陽光的谷底,陷入了渾渾噩噩的睡夢中,怎麼掙扎也醒不過來。深陷絕境萬念俱灰的時候,他開始嗑藥,毒品製造的幻象像沒有塵埃的夢境,美好的讓人不忍醒來。
就在那時候他遇見了黎安。
那年他二十三歲,黎安還只是個十七歲的孩子,張揚而又充滿活力,就像他們永遠都回不去的最好的時候。
是黎安救了他。
黎安也玩樂隊,卻缺少一個固定的鼓手,從那天開始他放下吉他拿起鼓槌,開始了另一段人生。
與顧陽無關的人生,卻也是殘缺不全的人生。
以前孤兒院的阿姨就經常說他天生一副死腦筋,認定的事誰都拉不回來,現在看來確實如此。
他是感激黎安的,那種感激的深度無法度量,但那到底不是愛情……不是嗎?
“我以前總想,做人要擔得起責任,我討厭沒有擔當的人,雖然從來沒有見過父母,但我無數次告訴自己不能變成他們那樣的人,明明自己不能撫養孩子為什麼還要生下來,然後再毫無責任心的扔掉。既然不能承擔最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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