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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如果真的那樣,我寧願早點讓賢。”
“那你想怎麼樣?”本王到要看看,你到底能耍出什麼花樣來。
“一,給我一封休書,還有一筆贍養費,從此我們橋歸橋,路歸路。二,我繼續當我的王妃,我們籤個契約,從此以後,我只是掛名王妃,王爺及王府的大小事物我一概視而不見。可好?”反正我是不能委屈我自己就是了。
“休書是不可能的,皇兄賜婚,不可輕易更改。至於契約嗎?那是什麼東西?”“契約”長這麼大本王還從來沒聽過,這個女人到底想做什麼呢?
“契約就是我們兩個一起因某事情立個約定。”
“那這個約定內容是什麼呢?”本王到要看看,你這個小女人到底在耍什麼手段。
“內容嘛,我還沒想好,容我想一想,然後寫下來,到時我們再商議,您看可好?”我可得好好想想,一定要大大地利於我啊,在這裡,這也許就是我的最後底線了。
“好,那明天本王再來找你。”本王到是很期待,這小女人能立出什麼約定來。
“一言為定。”成功,第一步爭取主動權,終於在我手裡了,萬歲。我的古代生活,加油!
☆、第十章 “自由之書”
為了這份契約書,我是一天也沒歇著,因為太興奮了,這可是我爭取自由的千載難逢的好機會,但內容到底該怎麼擬呢,得讓他能同意才行。
我看,就先這些吧:
契約書
甲方:齊麗乙方:宇文辰
現經兩人協商,同意簽署以下條約,並遵守以下條約的內容,決不反悔,如有反悔,付對方白銀一千萬兩。
第一、彼此有絕對的人身自由,可以自由出入王府,自由支配自己的時間,對方不得干預。如有特殊事項除外。(如需兩人一起出席的宴會等)
第二、齊麗在王妃之位期間,只是掛名夫妻,並不需要行夫妻之實,並且待遇一直是王妃的待遇,並不需要參與王府其他事項,且不干預宇文辰納妾找女人。直至宇文辰休妻。
第三、當宇文辰休妻時,應給予齊麗五十萬兩白銀的贍養費。
第四、兩人離合後,婚嫁自由,對方無權干涉。
第五、兩人為夫妻時,相互尊重對方隱私,互相扶持,互相幫助,不可以打擊報復,更不可以陷害對方。如果一方有難,另一方必須出以援手相助。
第六、齊麗為王妃期間,必須配合宇文辰,做好王妃的本份。宇文辰也必須做好丈夫應進的本份。
第七、宇文辰的小妾不得擅自找齊麗的麻煩,犯者,一切交由齊麗處理,宇文辰不得干預。
第八、齊麗不得找宇文辰的女人的麻煩,犯者,由宇文辰處理。
第九、如果上述條款有違犯,一律算違約處理。違約需付對了白銀一千萬兩。
這份合約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兩人離合後,本契約作廢。
甲方:王妃齊麗乙方:王爺宇文辰
特此立約,以示公正!
我以前對文字就不怎麼通曉,看看,這契約也就能寫到這樣了,希望沒落下什麼才好。
“這就是你所謂的‘契約書’?”
“是啊,你看看就知道了。”
當我拿著“契約書”給王爺看時,只見他的臉都氣綠了。
“這贍養費是什麼東西?”
“就是你休了我,就要給我這一筆白銀,做為我以後的生活開銷所用。”
“我休了你,為什麼還要給你白銀!我看你是聰明過頭了吧!”
“這兒在我們那兒就是理所應當的呀。王爺您想呀,好歹我們也是夫到一場,我也是王妃,你休了我,我一介女子,無家無事,又無所依靠,你不給我點錢,你叫我怎麼過活呢!當然,如果不給也行,那你就別休我了,我一直當王妃,生活就有著落了。”男人都是信不過的,只有靠自己,等我掙到足夠的錢,你不休我,我也要把你休了!
“你的臉皮還真厚,不過為了蓉兒,我遲早會休了你的!到時,就給你點銀子也不算什麼!”
“還是王爺大人有大量呢!”
“這‘出手相助‘又是怎麼回事?難道你殺人放火我也要相助嗎?”
“這當然不是了,是指在遇到麻煩時,如果我大奸大惡,您想救也救不了啊!”
“那是什麼?”
“是指在您的能力範圍內,幫幫我就行,比如說‘我出去時,被人欺負,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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