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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著金光的蠻獸馱著常衡,走在山間小路中。這頭蠻獸叫做金須駝,是當做坐騎的極好選擇。一般成年金須駝可以日行萬里,如果修煉有成的話,日行十萬裡也是可能。
大荒還沒有開闢,除了那些大的部落所在地周圍道路寬闊平坦,其他地方清一色的都是山間小路。所幸金須駝翻山越嶺如履平地,根本不用常衡操心。
常衡背後揹著一卷獸皮,裡面包著望月靈犀獨角,懷裡抱著小望月靈犀,悠然自得驅策金須駝向前走著。這次祝融蠻他們受傷頗重,雖然經過族老治療好了很多,一時半會卻無法遠行,經過族老們的商議,押送望月靈犀獨角的任務就交給了常衡。
那時常衡才知道,原來需要望月靈犀獨角的並不是莽山村的人,準確的說,是莽山村出去的人。
莽山村是個小村,名副其實的小村,雖然數千人的規模在眾多小村子中算是較大的了,和那些能成為部落的聚居地相比,卻是猶如螢蟲和皓月一般,沒有可比性。
所以如莽山村、黎村這種村子,每當有巫武巔峰的戰士出現後,一般都選擇外出,加入那些大的部落,以此來提高自己。
一個部落,至少十萬數量以上的規模,才能稱之為部落。而且每年都會吸收一定數量各個小村前來投奔的戰士,除非兩個部落開戰,或者遭受意外出現大規模死亡事件,每年這個部落都在膨脹。
常衡所去的這個部落叫做熊嶺部落,以聚居地熊嶺為名。熊嶺並不是一道山嶺,只不過是一個名稱。
連續趕了三天的路,常衡終於來到熊嶺部落。和莽山村相比,熊嶺部落確實大氣。它的所在是一片平原,連綿不絕向兩邊延伸出去數十里高達十丈上面削出一個鋒利尖頭的木質柵欄整整齊齊豎立在外,起著一定的防護作用。順著柵欄,每隔一百步就是一座十五丈高的箭塔,上面站著三五個巫族戰士,警惕的看著四周。
部落裡,無數木屋呈圓形坐落在那裡,每個木屋外面的牆壁上,都掛有一串串獸肉。許多沒有出去打獵的戰士正在訓練,一些老人婦女在做著力所能及的活,臉上帶著滿足的笑容,許多兒童在樹蔭下愉快的嬉鬧,比之莽山村要多了一份寧靜。
這就是大部落的好處。常衡暗自點頭,在大部落裡,不用擔心隨時可能出現的蠻獸、敵人,也不用擔心遭受意外時無人看問。
“站住,幹什麼的?”常衡剛剛接近,就有一隊戰士騎著坐騎呼嘯而來,將常衡團團圍住,厲聲問道。
這些戰士,不看其他,只看身上所穿的皮袍,已經有了一定的制式,比之莽山村要好上太多。再看其同型別的坐騎,相同的武器,已經是一隊正規軍。
“莽山村村民低調小巫,前來給族人送東西,還請各位兄弟通融一下。”按照族老們所教,常衡說道。
“莽山村的人 ?'…87book'給誰送東西?送什麼東西?”這些戰士並不放鬆警惕。每年各個部落之間都會發生這樣那樣的矛盾甚至戰鬥,稍微一疏忽就有可能導致部落滅亡,裡面的所有老弱婦孺甚至強壯男子被抓去做奴隸,下場無比悽慘。
“祝融火冉,你還不出來?”常衡對著部落裡喊道。祝融火冉,就是讓人帶回那支骨箭,並讓莽山村捕殺望月靈犀獲得犀角的人。
“祝融火冉不在,有什麼東西交給我好了。”一個膚色黝黑的男子從部落裡走出。這個男子並不像其他人那樣身材高大,雖然也是身高兩米,在這群巫族戰士中,反而顯得有些瘦小。
“這個不行,我必須親手交到他手上。”常衡搖頭。
“怎麼,你信不過我祝融黑恬?”這個男子眼中閃過一抹兇光,看著常衡懷中的望月靈犀露出饞涎之色。
“這個不敢。只是我們族老吩咐,必須要親自交到他手上,在下謝過閣下的好意了。既然祝融火冉不在,那我改天再來。”常衡不卑不亢,撥轉坐騎就要離開。
“怎麼,當我們熊嶺是什麼地方,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祝融黑恬冷笑一聲,雙手輕輕摩挲,一股火焰在其拳頭上冒出,化成各種各樣的蠻獸。火焰發出慘白色,似乎並不是簡單修煉出來的,一股陰冷的氣息流轉而出,陰風瀰漫,壓的周圍的巫族戰士莫不紛紛後退。
昂!
常衡坐下金須駝發出一聲恐懼的叫聲,四肢癱軟,撲通一下趴在地上,渾身瑟瑟發抖,原本威武的兩條長鬚此刻胡亂盤成一團,將頭深深埋進身子裡面。
“你要怎樣?”常衡從金須駝上跳下來,眯起眼睛,與祝融黑恬對視。這個祝融黑恬看實力應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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