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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話。心情隨著思緒走,想到自己有可能在自作多情時心情便會很失落,但又抱著一絲希望說服自己飄零書劍是為自己而來的,是關心自己的,這樣,心情又有了好轉……一會失落,一會開心,陳雨可進入夢鄉時,殊不知自己已在床上翻滾了一兩個小時,他已經完全忘了那沒升完的級。
睡醒時,已是下午5點了,陳雨可梳洗完畢準備上游戲看看飄零書劍拿到那把劍沒有,他邊登陸邊偷笑,一想到飄零書劍看到那把劍驚喜的樣子他心裡就有種說不出的滿足感。
進入遊戲,他趕緊去檢視好友欄,卻發現飄零書劍不線上,心裡有些失望,接著又去檢視管家,那把劍還放在那兒,好像沒被人動過,難道飄零書劍從早上下線後就一直沒進過遊戲?陳雨可如是想到,接著他便退出了遊戲,本來他只是上線看看的,既然飄零書劍不線上那就算了,他準備出去吃點東西,順便再去街上逛逛,貌似玩遊戲這麼久他一直都沒怎麼離開過寢室,都快要發黴了!
陳雨可走出校門後便直接坐公車去市裡了,他的學校位於郊區,那兒的環境不錯,很靜,很優美,只不過每次去市中心都要花上1個多小時的車程,平時他根本不會出去的,一是嫌麻煩,二是出去了也不知道該幹什麼。除了玩遊戲他好像一直都無所事事的,空虛已成自然,好像他的人生本該如此。
上車後,他又坐在最後一排靠窗的位置,望著窗外的景色發呆。
這時前排傳來一陣喧鬧聲。“哈哈,三石,沒想到你這根木頭也喜歡搖滾啊,Nirvana是我最喜歡的,世界上沒有幾個歌者能像Kurt Cobain那樣在死後還能得到眾多樂迷們‘搖滾之神’般的供奉,不過他……唉,不說這些。你最喜歡哪首歌?drain you?Lithium?”“drain you。”“為什麼?”“不知道。”“三石,你糊弄我?”“沒有。”“哼!真無趣。”……
陳雨可轉過頭看見前排坐著兩個男生,二十歲的樣子,那個問話的男生長得挺清秀的,正氣呼呼地瞪著他身邊的男生,另外一個男生樣子酷酷的,給人一種很冷漠的感覺,完全無視清秀男生的怒氣,瞥了他一眼,嘴角朝上勾了勾。
瞬間的微笑被陳雨可看在眼底,憑直覺他感到那個酷男生並不喜歡搖滾,也許那麼說是為了配合這個清秀男生。
要說陳雨可為什麼會這麼認為,他也說不明白,直覺這個東西很奇怪,向來解釋不清楚,他總覺得如果把搖滾和那個酷男生聯絡在一起很彆扭,很不搭配。
他還敏銳地發現,那酷男生看清秀男生的眼神帶著隱藏極深的溫柔與寵溺。
前面的兩個人還在交談著什麼,陳雨可並沒有去偷聽了,只是目光一直停留在他們身上,跟著他們一起微笑。
敏仙
來到市中心,陳雨可漫無目的地在街上走著,太陽西下,天空漸漸暗了下來,正是華燈初上時,和郊區不同城裡到處一片燈火輝煌,繁華炫目,街上的行人來往穿梭不止,車輛呼嘯而過。過紅綠燈時,他楞一下,已經有好多人從他身邊走過,或者有人迎面走來撞上他的肩頭,又匆匆而去。這時,他才回過神看見綠燈亮了,看著身邊熙熙攘攘的情侶,他想到什麼時候自己的愛情會像他們那樣坦然於世。
隨便逛了幾圈,陳雨可聽到自己肚子發出咕咕地叫聲,正巧他走到一家KFC門口,便推門進去。
一切來的就是這麼巧,在他排隊點餐時,發現前面站得兩個男生居然是剛才一起乘車的人。
陳雨可感到好笑,短短時間內能遇到兩次,這緣分也太奇妙了。
剛才坐著時沒發現,這兩個男生都挺高的,特別是酷男生,起碼有一米八五了,比陳雨可高出了半個腦袋。
輪到他們點餐時,酷男生先徵求清秀男生的意見,問他想吃什麼。
那清秀男生好像有選擇恐懼症,一會點這,一會點那,就是拿不定注意該吃什麼。
陳雨可看著好笑,那清秀男生還真會自說自話。點漢堡吧,他會說不喜歡吃麵包,點雞肉卷吧,他又說外面那層皮兒太難吃,敢情他就只吃裡面包的肉?那就雞米花吧,可他毛病又來了,說什麼光吃肉沒意思,太俗!還真難伺候!
站一旁的酷男生額上青筋直冒,把他往旁邊一拉:“你站遠點慢慢選,別把後面點餐的人給耽誤了。”
清秀男生馬上醒悟過來,趕緊讓開,衝著陳雨可說道:“帥哥,你先點。”
陳雨可一愣,停頓了片刻,才呆呆地回答道:“哦,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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