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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妖王治 第七十章不再嘴硬'
金蠶絲的珍貴,在仙國,眾人皆知,民間曾有言道,一縷金蠶絲,千年修為換,說的,便是這金蠶絲的妙處,若能擁有金蠶絲製成的兵器,便是讓一個修行者廢去千年的修為,都是值得的。
金蠶,化蝶之前生性喜寒,遇熱即死,產子之處,卻偏偏是炎熱之地,若無人力撫育,基本不可能存活,而金蠶的產子之地,又是仙國最最危險、最炎熱的密林深處,即便是天之境巔峰的人,亦是十入九死,即便有了雲之境的境界,入內也未必能得以生還,至於尋得未孵化的活的金蠶子,更是難上加難。
“這,這太珍貴了,我,我……”看著小盒中的一束金蠶絲,足有二十幾縷之多,風墨夕頓時不知該如何說才好了,說不要吧,不捨得,說謝謝吧,這麼金貴的東西,哪裡是一句“謝謝”就能夠的?!
“這世上,也只有金蠶絲製成的武器,才襯得上凡謹,你就別跟我客氣了。”文啟言淺淺一笑,並不多看風墨夕手中的小盒一眼,金蠶絲,於別人,的確金貴,但是於他,卻並不是什麼不捨得拿出手的禮物,他自幼便飼養著幾隻金蠶,每年都能吐出十幾縷金蠶絲,他的武器盤絲,便是由上百根金蠶絲織成的神品,只是見過的人極少,不曾被人認出罷了,至於,這幾隻金蠶是哪裡來的,他卻是不記得了,只知是自他很小很小的時候,就長在他總是掛在身上的一隻寒玉盒裡的。
“那我就代凡謹收下了。”見文啟言的確沒有一丁點兒心疼的意思,風墨夕也不再推辭,小心的收了裝金蠶絲的盒子,放入了衣袖,就要朝文啟言行謝禮。
“這麼客氣作甚!”文啟言適時的扶住了風墨夕的胳膊,阻止了他行謝禮,半是玩笑的說道,“我家天嵐,以後還要指望你家凡謹這個當哥哥的多照顧呢,若要一一行謝禮,我可是要天天跟在你身後了。”
話及此,兩人皆是一笑,不同的,卻是這一次,風墨夕沒有躲開文啟言扶他的手。
風清水一行三人乘坐的馬車一路向南,沿著官道向位於仙國最南邊的一個仙族領地,天狼族領地而去。
“水兒,天狼族領地你應是有印象的。”
血罌粟坐在車廂的正中,很是尷尬的看著把頭枕在他肩上的風清水,上了馬車之後,他就開始不知該如何是好了,邪冥既想粘著風清水,又不想和他分隔開坐,一陣折騰之後,三人的姿勢就變成了現在這個樣子——他和邪冥並排坐著,風清水坐在他的膝上,枕著他的肩膀,腿放在邪冥的身上,邪冥靠近他坐著,正有一下沒一下的幫風清水捏著腿。
“好像以前聽誰說過,唔,我想想,啊,對了,天狼糧區!運河最南端連線的那個糧區,就是金狼族領地的!”風清水倒是沒有什麼不適應,跟行千里、莫如雲一起的時候,她經常這麼坐,所以,此時,亦很是自然。
“天狼糧區,只是天狼族領地的一部分,並不是全部。”血罌粟淺淺一笑,伸手揉了揉風清水的額頭,“與鬼府接壤的所有邊界,都是天狼族的領地,包括界城在內。”
“你的意思是說,天狼族的領地不僅僅是重要的糧食產地,更是不可忽視的軍事要地?”聽了血罌粟的話,風清水略微沉默了一小會兒,繼而,擰緊了眉頭,“我記得啟言說過,天狼糧區的交通最是不便,若非產糧的荒年,連商人都不願意進入收購糧食,這不是太奇怪了麼?”
“一點兒都不奇怪。”邪冥一邊給風清水捏著腿,一邊替血罌粟回答了她的疑問,“天狼族領地很大,產糧區大都位於西南,與界城之間,有一道險山作為天然屏障,便是天狼族本族的人,要前往天狼族領地的另一邊,不負重,走近道,也需要繞行過山脈,穿過其他三個仙族的領地,日夜兼程,也要兩天。”
“冥,你不是在蔽日峰長大的麼?怎知道的這些?嗯?”沒想到邪冥會回答的這麼清楚明白,風清水忍不住微微一愣,頗有些不解的向他看了過去,“你來找我之前,回過天狼族了?”
“我好歹也是天狼族的現任族長嘛!這點兒事情都不知道,不是很丟人……”邪冥的聲音越說越小,到了最後,竟是直接沒聲了。
“水兒,你就別逗他了。”感覺到了邪冥的尷尬,血罌粟忍不住笑著給他解圍,“邪天離世,身下只邪冥一子,族長之位,便順理成章的歸了他,他雖不曾離開過蔽日峰,但自十歲開始,便已經開始處理天狼族的內務了,他知道的這些,都是從卷宗上看來的,他跟你一樣,也是不曾去過天狼族領地的。”
“十歲就開始處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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