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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寶見到身旁的犯人竟然不給它面子的睡著了,很是不高興的繞著犯人的“屍體”轉了兩圈。而後,喚了兩聲。
睡著的旺堆自然不會理會它了。
藍寶鬱悶的趴在草地上,一巴掌將正在蹦躂的螞蚱給拍扁了。
這個傢伙,它主子把它忘了,於是它也就把它主子忘了,都不是有好心肝的東西。
嗷!
麥其家。(放二傻子出來溜達溜達。)
仁青諾布招了招手,一個十五六歲,名為“婆郎”的小奴隸就過來了。自從服侍了仁青諾布十年的侍女,爾麥格米被梅朵給打發了去當廚娘後,仁青諾布就堅決不要侍女了。
把麥其太太看得這是個著急啊,連大少爺在聽到弟弟的這個決定後,就大聲嘲笑道:“果然是傻瓜,不知道女人的好”。不過,全家上下對於仁青諾布這個決定,總歸還是有一個支持者的——仁青的阿爸,麥其土司老爺。
麥其土司很是正經的對傻兒子問道:“真的不要侍女了?侍女又香又軟的,可比這些個兔崽子強多啦!”
仁青諾布堅定的搖頭。
“你也馬上就要成為一個男人了,確定不要侍女嗎?”
仁青諾布再次堅定的搖了搖頭。
麥其土司在太太怨怒的目光下,最後一次確定道:“你不喜歡女人嗎?”
麥其土司太太一聽,個老傢伙,別把兒子兒子帶偏了!
仁青諾布也是瞪了阿爸一樣,誰說他不喜歡女人的?梅朵不是女人?他就喜歡梅朵,他只喜歡梅朵!
麥其土司自知話有歧義,便不再追問,而是一擺手,衝著太太道:“諾布不要侍女,肯定是因為雪貢家的大小姐。這還不好?侍女不要就不要了,反正諾布也大了。”
就這麼的,在麥其土司的支援下,仁青諾布的身邊配上了個家丁的兒子,年紀尚小的婆郎。
“少爺,有什麼事?”婆郎之前是一直在為土司家的馬匹服務,這回升了級,可是把心思全都用在侍候二少爺身上,機靈的很。
仁青諾布張口就想問,但是舌頭在嘴中上下了半天,也不知曉該怎麼說。於是他回屋取了紙和筆。
他熟練的拿筆沾墨,姿勢標準,輕輕的在白紙上寫下幾個蠅頭小字,字小但是很清晰,身形優美,筆走龍蛇。
仁青的字很漂亮,或許他會是麥其家唯一一個能把字寫的這樣漂亮的人。
麥其土司並未給他的傻兒子請過老師,但是他的傻兒子卻因為沒事幹,從小便喜歡上了那些帶著墨香與灰塵的物具。於是在麥其家書記官的幫助下,仁青諾布學會了寫字,學會了臨摹那些書本上標準的字。
字寫得越來越漂亮,寫得越來越有哲理,然而書記官早早的死了,這些漂亮而又哲理的話就再也不被人發現了。
仁青諾布神情專注的在紙上寫下了他想問下人的話:
信差哪天走的?今天到雪貢家了嗎?送信的人和馬都吃的飽不飽?路途遠嗎?信會丟嗎?你有沒有派人在門口看著,萬一有來信呢?今天幾日了,是不是到時候該去雪貢家迎娶了?
筆停了停,仁青諾布眨眨眼,想著暫時沒有問題比這幾個更重要後,便滿意的停了筆,將紙遞到了下人婆郎的手中。
黃金眼秋秋歡樂的在屋子裡面叫了幾聲。每次仁青諾布寫東西或者是看書的時候,秋秋就很高興,或許,這就是它能教仁青說話的原因吧?
下人婆郎滿臉笑容恭敬的雙手接來了紙,然後移到眼前。
白白的紙,黑黑的三排字。
咕咚。婆郎嚥了口唾沫。這東西是……
“嘿嘿,少爺你又要送信啊?”婆郎的話剛問出口,就見得仁青諾布很是不滿的瞪了他一眼,面色很憤怒的站起身來離開了。
婆郎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頗為的惶恐趕忙將紙放在桌子上,跟了上去。
仁青諾佈下了樓,領匹馬散心去了。對於婆郎,仁青諾布只想大罵:這個白痴,根本不識字,紙都拿反了!
氣岔了。
秋高氣爽,空氣正好。房門溜進來一股風,被婆郎慌亂之下隨意放在桌子上的紙被風一吹,便想不開的跳桌,從桌子上晃晃悠悠的飄到地上去了。
身子不舒服,不願意跟主子去散步的秋秋從門外冒了一顆毛腦袋,當看到落在地上的紙後,眼睛一亮,“吧吧”小爪子帶著響的就急急奔了過去。
左看沒人,右看主子不在。哈哈!
獒舌一舔,獒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