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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額頭,哐啷掉在地上,完好無損。痛感蔓延整個腦袋,我呆呆得捂著瞬間鼓脹起來的包,看他在光和影之間得意惡笑。
第七十七章 錯識
我被禁足了。
“七天之內不得踏入滄家一步。”
白明明說這話時,死命往我頭上塗藥,痛得我兩眼淚汪汪,以至於我不敢挑釁她那一刻的絕對權威。而向來任我胡作非為的踏歌,選擇了沉默。但他們也知道完全阻止是不可能的,尤其在我下定決心以後。
額頭上的包腫得比昨天厲害,一碰就鑽腦袋的疼。暫時不去也好,我絲絲倒抽冷氣,至少等到消腫,再承受下一波衝擊。暴躁,易怒,頹廢的滄海粟,無論哪一個,都讓我難以接受,但也難以放棄。
三月了,春天卻遲遲未來。夜很冷很深,月色仍淒涼。房間裡開著暖氣,櫃子上亮著暖光,我在被窩裡躲著,因為滿腦滿肚子的心事,半夢半醒。
電話響一下就沒聲了,卻驚得我睜開眼睛,正好聽到樓下站鐘敲過兩次。凌晨兩點。我皺皺眉,不小心就擠到腫包,灼熱生疼。是誰?這麼晚打電話過來?
我躺著沒動,直到門外有了動靜。以踏歌的身手,如果不是因為老房子的關係,我原是聽不到的。
“去哪兒?”我開啟門,站在廊下。
踏歌一身墨黑,羽絨服在他身上沒有臃腫的感覺,依舊很挺拔。臉上那道傷疤在外人眼裡破壞了秀美的五官,在我眼裡卻不存在。
“還沒睡?”他手上拿著車鑰匙把玩,“要不要一起去接白明明?”
“啊?”我立刻看向明明的房門,“她還沒回來?”
“今天星期六。”他回答。
週末啊!難怪呢。明明真要在家的話,就奇怪了。讓踏歌到大門口等,我走回房間換衣服。乖乖女如我,對於五光十色的夜生活也有嚮往,更何況本城是如此繁華的大都市。一定越夜越精彩。
十五分鐘後,我和踏歌站在某間據說最出名的酒吧裡乾瞪眼。腦袋裡一片嗡嗡聲,由小漸大,就像唸經一樣炮轟著我的聽覺。太陽穴咚咚,咚咚,跟著擂鼓。原本昏昏欲睡的神經,彷彿打了興奮劑,痛裂但清醒了。
這不是簡單喝酒的小吧,是上下三層,擁有包間,舞池,貴賓區和很多桌子的綜合酒吧。有人堆堆得聚在一起,有人獨自佔著小桌,有人成雙成對笑得曖mei,有人不管陌生熟悉在音樂中搖擺。酒精瀰漫整個空間,就算不喝酒的人也醉著,千姿百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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