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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身影蕭索。
看著三人走出去,才發現孤清在看我。
“怎麼?”我順口問。
“為什麼選他?再優秀,也是殘疾。”如果是她,決不會多看一眼。
“你如果連這個都想不通,我懷疑你在總裁位置上能待多久。”目光短淺,是經商大忌。
“一定比你我。”她要證明給奶奶看,放棄她的決定是錯的。“鳳凰集團在我的帶領下會進入輝煌。”
“但願如此。”我希望她有能力,雖然現在看來,她還沒弄清楚鳳凰的問題在哪。“找我什麼事?”
“我要見奶奶。”
這麼簡單的事都做不到。爭奪才開始,卻失了人心,而她還沒意識到那是多麼珍貴。
“鳳凰集團總部將會改到黎城,鳳城由鳴池來管。我需要知會奶奶,她是大股東。”她不想呆在鳳城,到處都是耳目。
“知會?”不是徵求同意。
“董事會已經透過。”她現在想做什麼都行。
“你好像忘了奶奶不僅是大股東,也是董事會主席。雖然五個地區大董事同意就可以罷免我,前提是我在任職期間缺席超過半數,這是我自己的失誤。但改總部卻是經營決策,需要主席透過才行。”先不說她得意忘形。遷總部?虧她想得出來。鳳城是鳳凰數百年的根基,所有中心決策的釋出地,怎能說遷就遷?
“奶奶不是身體不好嗎?我會爭取她的同意。”她疏忽大了,“家主候選的事,也想問問她。”
“家主候選?”冷眼看她,“奶奶有三個月時間進行交接呢。”
“能進入候選的是媽媽,我和孤影。媽媽身體不好,孤影沒經驗,我是集團總裁,又隨鳳家血脈。除了我,還能有誰?”當家主,才是她最終要得到的。
“那你急什麼?”我蓋住自己的底牌,連自己都還沒看。
“我只想知道公會什麼時候會開始考核?”她控制不了公會,唯一的不安。
選家主的規矩是給每個候選佈置一道題,對執行過程和結果進行評判,再由公會投票。
公會七人制,每三年選一次,可以連任兩屆。成員的身份除了當任家主,只有處理鳳家法律事務的七人律師團知道,一人對應一個,還有政府的公證文書證明可信賴度。究竟是些什麼人,很難知道。就算用威脅律師之類的手段,也沒用,因為一個律師只知道一個成員。同時威脅七個人,而不被鳳衛發覺,幾乎不可能。
“這事我不知道。”公會神秘得很。
“所以我才要問奶奶。”她不耐煩。
“我會向奶奶轉達你迫切的願望。如果她心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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