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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寶二十二年,也就是我六歲那年,在我規劃好了人生藍圖,正準備向著我的美好生活奔去之時,宋府發生了一件大事,正式宣告我的童年結束。
說起這事,必須先介紹一下我的父親——禮部尚書宋逸。
宋逸,男,凌國人士,時年三十五歲(天寶二十二年),天寶八年間及第狀元,同年迎娶當朝左相之女,雙喜臨門,一時傳為佳話。廟堂之上也是一帆風順,天寶十九年升至禮部尚書。
此君乃是徹頭徹尾的保皇派,也是一切封建主義思想的維護者和實踐者,比如三綱五常、三妻四妾……因此成為當代道德規範的表率之一。
剛說到三妻四妾,沒錯,這年頭的男人青樓狎妓是正常,妻妻妾妾很平常,情有獨鍾不尋常。身為封建社會道德規範表率之一的父親大人自然也不能免俗,雖沒有三妻四妾,也有一妻三妾。一妻便是正房王氏,既左相之女,官家千金,自是不必多說。那三妾是二房文氏、三房金氏、四房劉氏。文氏乃是父親的遠房表妹,書香門第,知書達理;劉氏是京城富商庶出的女兒,雖出身商家,卻也略通文墨,而且頭腦精明,持家自有一套。這三房金氏便是我在古代的生母,也是此番大事件的主角。
我的古代母親金氏(和我前世的姓氏一樣,看來五百年前果然是一家),可算是宋府“後宮”中的一個異數。論相貌,她只算是略有幾分姿色,比不得王氏的花容、文氏的清秀、劉氏的嬌媚;論學識,她只算是摘掉了文盲的帽子,那比得上研究生水平的王氏、大學生水平的文氏甚至高中生水平的劉氏;論性情,她自私刻薄,更比不上王氏的大度、文氏的溫柔、劉氏的靈巧;論出身,她只不過是一個小小的酒家女……唉,不用比了,不用比了,我都不好意思了。
這樣的異數怎就進了宋府了呢?這背後當然有故事。據說當年我父親一日出遊,在某酒家(既我古代母親打工的那家)飲醉,次日便遭我娘哭訴被其汙了清白(時至今日,好多人還是懷疑到底是誰汙了誰的清白),無奈,只好迎娶過門。但與“良家婦女”在婚前發生關係,還是成為我父親道德品質上的一個汙點,而我便是這一汙點不可磨滅的證據。
可想而知,我和我娘在宋府的政治地位如何。不過,也幸虧我娘那市井之徒的作風,雖然遭人鄙視,卻也沒人敢隨意欺負,到讓我跟著過了幾年清靜的日子。說實話,如果沒有我們娘倆兒,一個粗俗、一個呆傻(我說了,那頂多算自閉!),宋府真算得上是個五好家庭。只可惜……
做了那麼多鋪墊,該說回正事了。話說天寶二十二年,宋府發生一件大事,確切地說是一件醜事,我的孃親,宋尚書的小妾,居然與一家僕通姦兼私奔。雖然不久後,兩人就被抓獲並以通姦罪處於刑罰,打入大牢,金氏也被宋府休棄,但父親大人的綠帽子是戴定了。如果說以前只是讓他的道德外衣蒙塵的話,這次就是在上面劃了一道口,再怎麼補都看得出來。
另一個倒黴的人就是我。本就不受父親關注的我,又多了一個千夫所指的娘,處境更加尷尬,若不是我的相貌裡還看得出有幾分父親的樣子,只怕我連宋家小姐的身份都保不住了。但最尷尬的是我的心情。我雖然已經決心活在當代,但始終無法把宋府當作“家”。父親和其他妻妾對我冷淡以待,兄弟姐妹看不起我,即使是生我的娘,也一直與我不親。一方面,她只把我當作入門的砝碼,目標實現我就沒用了(自從我“自閉”後,她就不指望能透過我去討父親的歡心,我也落得輕鬆),另一方面,我的內心還是眷戀著前世的家人,在我看來,他們才是我真正的家人。
雖然不親近,但若說心裡面一點疙瘩都沒有也是假的。作為一個母親,為了自己的私慾,竟然拋下年幼的女兒(我只有六歲啊!),一點也不顧及我在宋府的處境,這可是遺棄罪!回想起前世的母親在我病重之時,仍然不離不棄,守候在病榻前,我的心裡又忍不住一陣抽搐。
話又說回來,骨子裡的現代精神讓我對她的行為又比別人多了幾分可憐。一個女子,得不到夫婿的疼愛,得不到女兒的親近,甚至得不到僕人的尊重,又沒有孃家可依靠,這叫一個二十多歲的年青女子怎麼受得了?不紅杏出牆才怪。至少,她還知道為自己搏一搏,比起那些深閨怨婦到是強了不少(不計遺棄罪)。可憐之餘又多了幾分可敬。
再想想以前,她在府裡的時候,雖然並沒有有心為我謀什麼福利,但無形中確也為我打造了一個避風港,讓我可以自由地渡過這六年。而往後,我就真的只剩下一個人了,一切都只能依靠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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