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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為了護著她才被韓智恩的木棒打到,她昨天就想問夏宇的傷怎麼樣的,但是因為報紙上忽然登了她的照片,所以她沒辦法出門。
還不等柳民赫反應過來,李樂歆又說:“你在前面的商場放我下車,我要去買點東西。”
柳民赫心裡驀地變得警惕起來,他眉頭微蹙,“樂樂,你的照片都被曝光了,你一進商場,大家都知道你是英宰的妹妹。”
李樂歆轉頭,看向柳民赫,說道:“我今天頭髮扎著,髮型不一樣,就算看著有些熟悉,但是一般人也認不出來。而且認出來也不會怎樣,大家喜歡的是我哥,又不是我。”李英宰之所以在記者招待會上曝光她,是因為擔心狗仔隊會真的以為她是李英宰的女朋友,影響到她的日常生活。現在真相大白,狗仔隊的焦點都已經轉移了,挖新聞也應該是在李英宰身上挖,不會挖到她身上。她可以很休閒得逛商場沒關係。
“樂樂,別胡鬧。”柳民赫試圖誘哄。
李樂歆無語,民赫哥一定要用這種哄小孩的語氣跟她說話嗎?
“我沒胡鬧,民赫哥,夏宇哥是因為幫我擋了韓智恩打過來的木棒,胳膊才會受傷。受人滴水之恩,要湧泉相報。我現在只是買點東西去看看他,這是應該的。”還不等柳民赫說話,李樂歆又說:“如果我要去看夏宇哥,就算你送我回去,我也還是會讓家裡的司機送我去的。”
“……”
沉默,掙扎,然後……為了避免貌似已經進入叛逆期的鄰家妹妹會對英雄救美的夏宇情竇初開,柳大總裁決定……妥協。“我陪你去商場買東西,然後我們一起去看夏宇。”
李樂歆眨了眨眼,“但是我記得你今天下午要主持一個會議。”今天他在跟助理通電話時,她有聽到。
柳民赫聞言,笑著說:“那沒關係,現在是快要中午,我們抓緊時間買完東西就去夏宇的住處,時間還是來的及的。”
李樂歆秀氣的眉頭皺起來,“民赫哥你有事情做不用管我,我真的沒關係,我都能一個人去歐洲呢。”
“不,我覺得我還是應該陪著你,乖,聽話。”溫聲誘哄。
“……”
作者有話要說:
☆、Chapter 11
在柳民赫的堅持下,李樂歆還是跟他一起去了商場買了東西去看夏宇。
夏宇的手臂沒有傷到骨頭,但還是傷得不輕,醫生囑咐最好半個月之內不要提重物。李樂歆想到下午柳民赫還要主持一個會議,於是跟夏宇寒暄了兩句,將買來的東西留給夏宇之後,就和柳民赫一起離開了夏宇的住處。
“夏宇哥的胳膊好像傷得不輕,醫生說最好半個月之內都不能提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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