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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說,法院的判罰依據都是模糊的。”
“我們使用的軟體到底有沒有侵權你能搞清楚麼?”
“陳總,問題是這樣的,軟體的侵權很難界定的,比如從矽谷開車去國貿,可以從北三環走,也可以從北四環走,還能從這一直往南開到長安街也能開過去,所以說實現一個目標有很多種辦法,無法很快斷定侵權不侵權。”
“金寧這只是你的一廂情願吧?法官怎麼看,我們現在誰也不敢說啊。”
“恩,那到是,不過依照目前的態勢來看,這種案子最快也要審個兩年以上,估計到那時可能這類產品做不做還不知道呢?”
“話不能這麼說,我們怎麼說不重要的,重要的是終端使用者怎麼看我的問題。對了,工商局查我們的是什麼問題?”
“在電話裡只是說,我們的產品是非法電子出版物,我說,他們看到的光碟是硬體產品附贈的軟體,可是他們不聽。”
“行,產品的情況我大概瞭解了,你趕緊去找一個產品看看工商局查的問題出在哪?還有中午陪吃飯的同事回來以後你找上他們一起再過來吧!”
“陳總,您覺得我們私下裡找對手溝通一下會有效果麼?”
“你覺得呢?”陳總總是希望開動下屬的腦筋來思考問題,而不是簡單的執行。
“依目前的情況看比較難,畢竟他們已經透過別的手段來找我們麻煩了,如果能和解的話他們就會透過另外的方式聯絡我們了,畢竟我和他們的很多人都是很熟悉的。”聽到金寧的分析陳總會心的笑了一下,開門叫自己秘書進來,金寧知趣的趕緊走開了。
金寧拿來一個包裝好的產品開始查詢問題,原來問題真的出在軟體上面,產品附贈的光碟序列號印刷錯誤,少印了一位數,可別小看這一個數的錯誤,印刷電子光碟的企業是國家統一管理的,如果真的誰敢私自印刷屬於犯法行為。
金寧趕緊又去找志強問,看有沒有解決辦法,志強找了好幾個做光碟的朋友得到的答案並不樂觀,不僅是沒人敢承認這個光碟是自己企業產的,就連原來真正給基翔生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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