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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走,也就意味著我可以和美女再多呆一些時候。
不過天是不遂人願的,雨才下了一會就小了,小得幾乎等於可以忽略。已經在店裡滯留了這麼久,稀飯也早就喝光,自然沒理由再呆下去。
美女說,走吧。
聽到“走吧”二字,我心裡竟有幾分悵然。
走出小店,美女說,好啦,帥哥,我該回去了。
我說,不是吧,這麼快就要走了?
美女說,怎麼,不走難道你要養我?
我說,養就養,我還想養你一輩子呢!
我說的是真心話,真的,我心裡就是這麼想的。但是美女只把它理解為一句笑話,美女說,好了,不開玩笑了,我還有事呢!走了,拜拜。
說著,她就要去攔計程車。
我急了,大聲說,就這麼走了呀?也不留一個電話號碼?
美女回頭,說,帥哥,別俗了!
我心裡有點難受。總覺得好像她這一走我們就沒有機會再見了,就成了我這一生中的一個很大很大的遺憾了。
我跑過去,對即將上車的美女說:“就讓我俗一回吧,告訴我你的電話號碼,好嗎?”
美女笑著搖搖頭,說,說過了不留就不留。
我失望極了。
美女坐好後,又轉過頭來對我說,你相信緣分嗎?如果真有緣,我們會再見面的。
計程車一溜煙開走了,只留下難聞的一串尾氣。我琢磨著美女的話,怎麼想怎麼覺得她的話懸乎。緣分?緣分是什麼東西?緣分是不是真可以讓兩個不同星球的人也有碰面的機會?緣分是不是像稀飯一樣,熱乎乎的,讓人喝著覺得心裡塌實?可問題是,如果稀飯已經被別人買去了怎麼辦?你能從別人碗裡搶過來嗎?
人生TMD就是充滿戲劇性。我勤勤懇懇幹了三年多的工作,和我上過N回床做過N+N回愛的前女友,現在居然比不上一個還不知道名字還沒任何關係的美女在我心中的地位。如果要列一個方程式,我會毫不猶豫地這樣寫:失去美女的鬱悶和痛苦>(失去工作的鬱悶和痛苦+失去前女友的鬱悶和痛苦)x
N(注:N為無窮大!)
我一個人孤零零悲慼戚地走在回家的路上,本來已經細得可以忽略不計的雨又漸漸變大變密了。
我開始有點懊悔,懊悔自己沒有堅持“俗”,我想如果我真的一味“俗”到底,美女還是會把電話號碼給我的,那樣的話,我就有機會,有機會……見她,約她,泡她。可現在好啦,沒堅持“俗”,所以沒戲了!唉,十分該死的懦弱和萬分該死的虛偽,真是害人不淺呀!
正當我惆悵不已之際,兜裡一直不吭聲的電話忽然響了。
我心跳驟然加速:莫非是美女早已偷偷記下我的電話號碼,給我打過來了?[
可是一看來電號碼,我又蔫了。不是期待中的陌生號碼,而是棄我而去的前女友打來的。
我懶洋洋地接通電話:喂。
前女友說,喂,你現在在哪裡?
這聲音我再熟悉不過了,可不知怎麼搞的,今天我卻忽然間聽出了她聲音和鴨子聲音可怕的相同之處。
我說,我在回家的路上,你有事嗎?
我的前女友昨天在棄我而去的時候空前的決絕和無情。她的眼神裡有一種可怕的光芒。我活了二十幾年,還從來沒有見過哪一個人的目光那麼可怕呢,用“不寒而慄”根本不能形容其萬分之一,那是一種讓人覺得滅頂之災猝然降臨足以絕望死一百回的恐怖目光。所以我知道,就算我有十個劉德華加起來那麼帥也不能讓她改變心意了。
前女友說,我在你家裡,我過來取我剩下的東西,順便把鑰匙還給你。
第6章胡思亂想
我回到家,看到前女友正靜靜地坐在客廳的沙發上。旁邊還有一個行李包。
我說,你把你的東西都收拾完了。
我的語氣很平靜。平靜得連我自己都很奇怪。我怎麼對她一點感覺也沒有了呢?我是什麼時候開始對她變得如此不在乎的?是因為那個美女的緣故嗎?還是應了那句“哀莫過於心死”?她的無情讓我心死了所以覺得什麼都無所謂了?
不過這些都不再有意義,因為我們已經不是情人,我們現在只是各行其道的陌路人。
前女友抬起頭,冷冷地說,想不到你也開竅了,懂得去找其他女人了。
我微微一愣,女人的嗅覺真是靈敏,什麼也瞞不過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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