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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私下與陳其美的會面中要求他主動向國會請辭。陳其美接受了孫中山的建議。雖然整個調查仍然在繼續,不過相關人證、物證都被清除了,使得陳其美有犯罪嫌疑,卻無犯罪事實,“胡紹華遇刺案”頓時成為民國又一懸案,而陳其美則在事後向內閣提出辭職,回到了上海。
第十八章
楊洪森將他一直以來最親密政治盟友從南京這個權利的中心給踢了出去。
藉著這次機會,楊洪森在黨內進一步展開了整風運動。大張旗鼓的開展起了改革。
“國家應該逐步建立起一整套適合經濟發展的法制體系和政治架構。”楊洪森還進一步提出“國家必須克服個人獨裁專制,不能由一黨或一人決定國家的一切。”
南京方面對改革表現出了極大的決心,美國方面也開始給予中國方全面的幫助。
改革的結果是越來越獨裁,而民主卻越來越遙遠。
經濟改革離不開法制改革,法制改革離不開體制的改革。
鑑於美國“三權分立”的優缺點,孫中山結合本國的實際提出著名的“五權分立”。不管他是搞三權還是五權,楊洪森都帶頭支援。
《中華民國民法典》的制訂同樣具有重要意義,雖然他直接照搬了《德國民法典》。據楊洪森所知《德國民法典》很強大,乾脆就拿過來,也不用在琢磨另一套了。
南京方面在進一步鞏固發展長江三角洲經濟帶外加大了珠江三角洲的開發力度,在廣東設立了廣州、深圳、汕頭三個經濟特區,在福建設立了泉州、廈門二個經濟特區。放開了各國在金融、能源、交通等領域的投資,並且鼓勵國內企業與歐美企業合作、合資經營。至於日本企業在華投資,國府則嚴格執行審查制度,對投資的行業進行嚴格的限制。
根據上海相關機構調查,1919年各國對華投資總額近42億美元,但人均卻不到10美元,人均數較印度、拉美、非洲有著近一倍的差距。
為了吸引外商,尤其是美國商人來華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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