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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幻想和現實容易混淆。離婚意味著個人生活方式及自我意識的改變(人們已習慣於將自己視為別人的配偶),如果不果斷地斷掉從前的關係,女人容易產生幻想,又忘記了身分的轉換,以至於產生不良情緒。
3、不該干涉前夫的生活。離婚的女人往往還不能擺脫對前夫的佔有心理,老認為前夫是自己的東西,盯著他的生活,一聽到風吹草動就立刻影響了自己的情緒,這種想法是不可取的,你必須從前一次的婚姻中走出來才行。
婚姻是否繼續與性無關
維繫婚姻最重要的因素是感情,這一點應該所有的人都很明白。性雖然也是婚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但它肯定不是決定婚姻是否維持的主要條件。與感情相比,性更接近人的本能,是可以在不自覺的情況下發生的。所以,如果你認為感情已不復存在,那麼即使有性,有非常完美的性,婚姻也無疑是一個沒有靈魂的空殼了。婚姻是否繼續下去,與性無關,只能與感情有關。
【情景個案】
慧和明因為性格不合常常吵架,吵到最後都要升級為動手。每一次明動手慧也不勢弱,兩人經常是誰也佔不到便宜。慧認為他們已經沒什麼感情了,明也這樣認為,於是離婚的事就經常被掛在嘴邊了。明有一點不能讓慧容忍,就是在夫妻矛盾已經僵到不能再僵的時候,他也經常要求慧和他過性生活,這讓慧感到恥辱,可是明每次都厚顏無恥,而且多數時候是強迫慧,他總說你是我老婆一天,我們就可以發生性關係,這沒犯法。慧有時也不能理解自己,為什麼還能容忍他這麼久,最難以啟齒的是她與明過性生活時雖然多數是被強迫,但有時候她是強忍著不去迎合他,他總能在性上讓她興奮起來。這讓她很矛盾,她無法左右自己的感受,她懷疑自己是個淫蕩的女人,但在感情上又真的已經和明徹底沒有迴轉的可能了,所以她徘徊在離婚的門口,無法做決定。
【情景支招】
1、性不可能超越感情。已經無感情而言了,又何苦為性而讓步呢?離婚前夫妻有性生活很正常,有時是男的強迫,有時是一時的衝動,因為畢竟這麼多年夫妻了。但性的衝動並不代表情感的寄託,所以婚姻走到盡頭時是不能讓性做主的。
2、男人的性可能在無愛的情況下發生。男人雖然明知道婚姻關係正在迅速惡化,但仍有很多原因可以促使他們去同在感情上已經不接受自己的妻子完成性交合,從根本上說生理慾望在這裡起了很大作用。所以女人不能因為要離婚的老公在性上真誠就心軟。
3、分清想離婚的原因。多數的婚姻破裂的原因是深層次的情感危機,而不是性這個表面的問題,但也有許多例外。如果你們的婚姻危機來自於性的不協調,那麼在離婚之前如果做了認真的嘗試,而效果又不錯的話,那樣女人就要考慮一下是否需要離婚了。但無論哪種決定都應當機立斷才對,拖拖拉拉對誰都沒好處。
4、有些男人的性是善意的。有些男人因為不是過錯方,對目前的婚姻還持有不捨的態度,所以他們的性是善良的目的,是單方面的想證明自己是仍然有愛的。這種情況下的女人要小心決定,不要錯過一個可以緩和的機會。
5、你可能對眼下的婚姻已完全不感興趣,或者過錯一方是你,而你對你的丈夫還是存在一定感情的。在這種情況下,你可能會主動要求與丈夫過性生活,想以此作為一段生活結束的紀念或來表達對丈夫的同情和憐憫以此來減輕自己的內疚。如果你是這樣想的,那麼趕快結束你的婚姻,不讓他誤會才是真正的幫助他。
不能讓前夫成為絆腳石
前夫和前妻,顧名思義,已經是從前的人了。離婚既然已成事實,已經離婚的人就只能接受這一現狀,理應重新開始自己的生活。離了婚的女人在生活中肯定會有諸多不便,但正是這些不便才會促進你認真思考自己的現狀,決定該怎樣走後面的路。如果前夫能給你你想擁有的一切的話,當初的你就不會做那樣的選擇。所以,離婚後重新做選擇的時候,儘可能地把前夫的抹掉,不能讓前夫成為今後生活的障礙。路還很長,給別人機會就是給自己機會,讓前夫閃開!
【情景個案】
蓮和江在3年前離婚,3年來他們都在努力地尋找另外一個能讓自己重新走進婚姻的人,但他們都沒有找到。當時他們離婚是因為蓮帶有先天性的心臟病,不能生孩子,而江的父母是傳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