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爾虞我詐(第2/2 頁)
上的物件。
以便於一會兒自己“舌辯群雄”,接著忽悠……
翻找過後,宋齊魯將所有有可能用到的東西都劃拉進自己揹包。
然後坐在救生艇內開始衡量自己一會兒的措辭有沒有什麼漏洞。
到底要不要再給他們放個大招呢?
而他卻不知道,在老沈的誤打誤撞之下,他的處境危機儼然已經消弭大半。
只要他自己不作死,小心應對之下必然能夠全身而退……
宋齊魯想到如果他們真要決心翻臉,自己這虛張聲勢的假把式肯定唬不住對方。
自己穿越過來,也僅僅只是僥倖撿了一條小命,神馬金手指、內功傍身、戒指老爺爺啥的“系統”通通沒給。
就憑自己這小胳膊小腿的,要真是跟他們剛正面,肯定分分鐘被玩完!
古人都知道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自己多少也得搞點保命手段,以防萬一。
宋齊魯又把“保安刀”(船上防海盜用的唯一殺傷性武器,說是刀,其實也就是稍長一些的軍用匕首,因為啟明星棄船的時候,帶上救生艇做緊急求生用的)給擼了出來別在後腰,反正緊急防身聊勝於無。
沃日!
宋齊魯突然心裡罵娘,自己安全帶解不開那會兒,怎麼自己跟船長兩個人怎麼都沒想著用刀把安全帶割開啊?
真是經驗主義害死人只想著去解釦了!
宋齊魯心想不要說AK,就是有把“五四式”手槍自己這穿越也穩了啊!
說起手槍這事,得從2008年我國“天裕8號”被索馬利亞海盜劫持,後幾經談判才贖回。
這直接促使了我國派出海軍陸戰隊隨海軍艦艇赴索馬利亞海域護航。
同時我國公安部也出臺:凡途徑海盜區域的中國籍船員均可提供相關材料申請持槍證和配槍!
國家能有此態度肯定是中國幾十萬遠洋船員之福,但事實只能說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為什麼這麼說呢?
第一是商船如果配槍離靠各國港口時的報關申報很繁瑣。
首先要提前48小時申報港口國備案,然後港口當局在船舶靠港前提前來船封存武器,等離碼頭之後再解封。
這一來二去的手續不說,這等待的時間可都是金錢啊!
有些集裝箱船,每個集裝箱都是按小時計費的,延時未到船東要賠付租家違約金的。所以說配槍這事兒本就不太現實。
第二是,就算給你配幾個“小鳥銃”五四式手槍,真遇到海盜時候,先不說你能不能打的準,就算你能打準,怎麼跟人家標配的的AK47?火箭筒的組合火力抗衡?傻傻的武裝抗拒劫持會被海盜屠的好不好?
一般商船都會花個幾萬美金僱傭安保公司的僱傭兵上船護航(一般都是兩個僱傭兵?兩把AK,像俄羅斯那樣軍艦加重狙護航的一般人也請不起啊)。
另外還有一些船東摳門,不捨得僱僱傭兵,所以船上船員只能做自行防海盜措施(架設高壓水槍,在船舷架設防海盜攀爬的防海盜網,如果這兩道防線都被突防了,要麼乖乖投降等待被贖,要麼把裝置全部停掉,躲到“安全屋”等待救援)。
此外還有一種“蹭法”,就是跟在人家僱傭安保的船後面“蹭安全感”或者幾條船一起組團壯膽然後“偷渡”海盜區。
這種事即使在各國相繼派出護航艦隊以後也很常見,畢竟護航也是以驅逐威懾為主。
因為,當海盜成本太低,根本殺不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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