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老家來人了(第1/3 頁)
駱青的小酒坊裡完全變了樣子——原本古舊的土坑被翻新,舊傢俱也通通放進了北院的小倉庫裡,原本放舊櫃子的地方被擺上了最新款的實木衣櫃。
總是一層灰的石磚地面也換成了地板,角落還放著一臺進口的吸塵器;還添了一張組合式辦公桌用來放臺式電腦,不僅接了網線進來,還安裝了一臺變頻空調。
牆壁重新粉刷了、窗戶重新換了、就連正廳都鋪上了瓷磚、安裝了自來水管,甚至整個土灶都被扒掉,在原來的位置上換成了L形多功能廚房櫃檯。
進屋的一剎那,司馬鈺還以為自己走錯人家了。要不是隔壁還放著許多待發貨的酒,她還以為進了誰家的小別墅。
這都是穆小雅安排的,由於最近要一直在這裡住、替駱青看守【白羽聖石】的碎片,髒亂差的環境讓她實在是無法忍受,便花了三天的時間將整個屋子給改了。
什麼?三天時間裝修不完?
那是錢不夠。
在穆小雅五十萬的重金懸賞之下,裝修工人已經把命裝進塑膠袋裡掛在了門口——不就是個不到六十平的小瓦房麼?豁出去了。
有些時候,不是時間不夠,而是錢不夠。重金砸下去,別說是這間小瓦房,讓他們同等時間內往上再加一層都不叫事。
所以裝修這間小酒坊只用了不到三天時間,水泥幹了,裝修就結束了。
之所以司馬鈺會來這裡,是因為穆小雅想見江鈴一面——等江鈴被兩人帶到小酒坊的時候,穆小雅已經準備好相關手續等著了。
“對這上面的條款,你還有什麼異議麼?”穆小雅坐在翻修好的大床上——屋子裡已經換了新的供暖系統,不需要那張古老的火炕了——她的面色不太好,似乎是最近沒怎麼休息的緣故。
“沒有了……”江鈴哭哭唧唧地抹著眼淚,在幾張紙上籤上了自己的名字。
“嗯。”重複看了幾遍沒什麼問題,穆小雅點了點頭,隨手指了指東邊的門房,“那間屋子我讓人收拾出來了,今天開始你就先住那裡,等地府那邊的赦免手續下來了,你就正式開始工作。”
“好的……”江鈴點了點頭,起身去了門房那裡,臨走時還給穆小雅鞠了個躬。
“你倆也回去吧,我要去趟【城隍府】,走之前幫我把門鎖好。”
穆小雅好像很急的樣子,說完這句話就出門了。柱子開著她的豪車在門口等著,隨著一陣發動機遠去的聲音,院子周圍再次安靜了下來。
司馬鈺和秦月對視了一眼,目光不約而同地落在了桌上那幾張紙上——她似乎沒打算帶走這些紙。
兩人實在是好奇上面寫了什麼,便拿起來看了看——首先看到的,便是紙張第一頁上大大的【勞動合同】四個字。
“……合同?”司馬鈺翻開了第一頁——穆姐和江鈴才剛剛見過,怎麼就牽扯到合同了?
【甲方:九嶺山萬妖樓辦事處;乙方:江鈴。】
【甲方同意收留乙方,並免除乙方在第五獄:蒸籠地獄及接下來將要服刑的拔舌地獄的刑期,且承諾保障乙方的【鬼】身安全。】
【同時,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一切安排,包括但不限於:打掃酒坊、萬妖樓及附近街道的公共衛生;承擔酒坊前後院農作物的照料及土壤養護;負責修補酒坊、萬妖樓極其周邊的公共設施。】
【甲方會向乙方提供住處,但不提供食物,僅發放基本生活物資(僅包括被褥、枕頭、一隻手電筒,電池自備)。】
【薪水方面按照千柳鎮低保數額髮放,每月800(捌佰)元,沒有假期。】
【另:乙方須隨時接受甲方安排,例如臨時模仿、替代、協助某個單位或某些單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以上條款若有違約行為,甲方須賠付二十個月的薪水;乙方則遣送回第五獄、且刑期翻倍。】
司馬鈺和秦月看得後背直冒涼氣——
這是何等不平等的條約?!
這都啥年代了,怎麼還有【賣身契】這種東西呢?!
“……我現在算是明白,為什麼黎江師兄一直在背後叫穆姐【惡毒的資本家】了。”
秦月吞了口口水,頓時覺得穆姐對自己還是很不錯的——對比一下黎江師兄、侯師叔和現在的江鈴,才知道穆姐平時有多照顧自己。
“……我去買點水果。”司馬鈺實在是看不下去了,她不是那種同情心氾濫的人,只是這位跟著自己回來的小女鬼實在是太可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