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撼哥譚第三天(第2/4 頁)
何況這個蒙面小子剛剛飛鏢都射偏了,心情一定很不好。
提姆:……
這小孩值得被蝙蝠俠做成十張表。
他僵硬地試圖轉移話題,“不用了,謝謝你。不過我覺得他活著才比較好,你能先把繩子鬆開嗎?”
“他當然還活著呀,”盧克用‘你眼睛是不是不太好’的疑惑表情看著提姆,說道,“他只是說想試試這個禮物而已!他可是盧克的朋友!雖然死了可能更好……”
提姆沒有反駁,只是試探著更靠近盧克一點。
他還不想惹怒這個孩子,因為他看上去好像不是正常人。
幸好提姆沒有看見盧克用嘴巴接子彈的場面,也沒看到被盧克擋住的斷手。不然他現在考慮的問題就會變成盧克究竟是什麼物種,而不是努力思考哪家殺人犯養了這隻幼崽。
“唔……那等他清醒了再問問他要不要繼續遊戲?”提姆建議道,“他現在這樣可體會不到遊戲的樂趣,不是嗎?”
這孩子似乎還是可以溝通的。
提姆又靠近了一點。
熱成像儀告訴他這孩子應該是個人類,他有呼吸心跳,也不是幻覺。
提姆試探著將手放在盧克頭頂上,揉了一把。
手感不錯,的確是真小孩,不是假的。
他還有體溫,也不是殭屍或者吸血鬼。
小朋友平時在家總被爸爸媽媽揉來揉去,一點兒不覺得有什麼不對。
他亮晶晶的眼神看著提姆,“你說得對!那等我親愛的朋友醒過來再說吧!你的建議真不錯,雖然你……嗯,雖然……”
盧克想說‘雖然你穿的花裡胡哨鮮豔亮麗,和亞當斯家的絕贊仙品地獄審美差了十萬八千里,但你依舊是個不錯的傢伙’。
不過媽媽說過,要尊重別人的愛好,不可以歧視別人。
就像爸爸喜歡擊劍但帕戈斯利一拿起劍就腿軟一樣。
他不能因為別人穿得太刺眼就嫌棄對方。
“雖然什麼?”提姆好奇地問道。
“雖然你穿得醜醜噠,但是我們也能做好朋友哦!”盧克眨著眼睛,一副‘你其實也很不錯,千萬不要自卑,這話可是你非要問出口,不能怪我’的表情,“沒有關係,紅色和綠色……嗯,也……也還行的。”
他搜刮腦子裡的詞彙努力誇獎新朋友。
‘還行’已經是極限了。
這也不算是對朋友說謊,他只是說得比較委婉而已。
他可沒有違背亞當斯家‘永遠不對好朋友說謊’的家訓。
提姆:……
羅賓裝哪裡不好看了?這可是哥譚最受小孩歡迎的衣服!
不過,高情商的羅賓沒有反駁‘新朋友’的意見,他又加大力氣摸了摸小孩的腦袋,發現這孩子居然不反抗。
挺乖巧的嘛。
然後,他從對方的髮絲裡揪出了一截趾骨。
新任羅賓下意識地把那節新鮮溼滑的骨頭甩了出去。
黑黑瘦瘦一臉兇殘的野貓‘嗷嗚’一聲竄了出去,然後叼著骨頭回來對他呲牙咧嘴,目露兇光。
趴在盧克脖子上的蝙蝠也對著羅賓露出尖牙。
提姆迅速縮回手放在身後,他還以為那蝙蝠是什麼哥特風裝飾。
他不太想回去還要注射各種疫苗,那貓和那蝙蝠看上去都像是要衝上來抓花他的臉。
也許他應該設計一款戰衣把頭部保護起來。
“好啊,那我們要做好朋友哦。”提姆努力擠出笑容,順著小朋友的話哄道,“不過你還沒告訴我你的名字。先介紹一下我自己,我是羅賓,蝙蝠俠的助手。你知道蝙蝠俠嗎?”
蝙蝠人?!
盧克驚奇地睜大眼睛,嘴巴張大。
“哇!蝙蝠人?你見過蝙蝠人?聽上去就超酷超恐怖!”
蝙蝠人會是什麼樣子呢?他也會有尖尖的耳朵和鋒利的爪子嘛?尖牙呢?毛茸茸的小肚子呢?
這可太酷啦!
盧剋星星眼。
提姆心想,他就說嘛,沒有小孩子能逃脫蝙蝠俠的魅力。
不過,這孩子這麼喜歡蝙蝠俠,他就沒聽說過羅賓嗎?
兩人南轅北轍地繼續聊天。
“我是盧克,盧克·拉斐爾·亞當斯。家裡有祖母、爸爸、媽媽、費斯特叔叔、哥哥、姐姐、勒奇和小東西,”小朋友努力做自我介紹,然後把斷手拎起來送到提姆面前,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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