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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海上花魁(第1/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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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曲是國粹,是藝術,是九州獨有的特色傳統文化,流傳至今,仍在世界文化藝術寶庫閃耀著它獨有的璀璨光輝。

很久以前,有一位在行頭方面自創一派的戲曲大師,他的一套戲服曾拍出過七萬刀的天價,換算成現在的價格就是三百多萬。

她不知道三百多萬是什麼概念,更不知道三百多萬的戲服會是什麼樣子。她只知道,就連現在自己身上穿的那身戲服,都是上任師姐留下來的。

她叫阿雲,是個孤兒,從小就被一個流動戲班的班主收養,是師父也是養父。按理來說她應該跟自己的師父情同父女才對,可是,她討厭自己的師父。確切的說,是討厭吃苦。

她不明白,只是學個戲而已,為什麼要每天天不亮就要起來吊嗓子,為什麼只要稍微出一點點錯就要挨板子,為什麼要罵她不夠聰明,什麼叫情感不夠深刻?什麼叫姿態不夠完美?

師父說,這是國粹,是藝術,是為了以後能讓你成為角兒,這都是為了你好……

成角兒有什麼好處?師父對藝術的要求那麼高,還不是每天帶著她飢一頓飽一頓的。整個戲班子能接到的演出少之又少,根本就沒有什麼人喜歡聽他們唱戲。

在一遍又一遍枯燥的練習中,阿雲開始討厭這種國粹了。

她不是什麼有天分的人,做什麼事都笨手笨腳的,學東西也學不快,因此沒少捱打。但是她長得好看,用戲班裡一些資歷較老的前輩的話來說就是,小小年紀,已經能看出是個美人胚子了。

長得好看又怎麼樣,為了唱戲,最後還不是要在臉上塗上厚厚的妝。

不過就算她再笨,在機械填鴨式的教育下,她還是能登臺演出了,正式成為了戲班的一員。她唱得還是不能盡善盡美,每次讓師父聽到都會頻頻搖頭,但是仍然會有很多十里八鄉的青年專門奔著她而來,為了看她唱戲。也有人特意為了她請整個戲班去演出。她成了戲班的臺柱子。

她討厭唱戲,但是為了生活,又不得不唱下去。

她每天最喜歡的娛樂活動就是在工作結束後,盯著戲班公用的那臺黑白電視機看電視節目。

電視裡的人們生活豐富多彩,是她羨慕又憧憬的生活。她最喜歡的是流行歌曲頻道,看著那些靚麗時尚的歌手在臺上演出,不用塗厚厚的妝,有時還會跟著哼唱幾句,不過要躲著點師父,因為被師父聽到會呵斥她,說流行音樂俗不可耐,是麻痺現代人精神的糟粕。

她有個師兄,已經脫離了戲班演出,常年在縣城跑生意。偶爾回來一次,每次都會給他們帶來一些新奇的玩意做禮物。師兄好像對她有意思,因為只有送她的禮物與眾不同,有時是一件漂亮衣服,有時是一朵紅色的花。但是她不喜歡師兄,她只是更向往外面自由的生活。

“阿雲,你聽說了嗎?最近城裡在辦一款選秀節目,是從全國海選唱歌好聽的女孩子。我覺得,那幾個被評委看好的種子選手都不如你。海選還沒結束,你不是最喜歡唱歌了嗎?我覺得你可以去試試。”一次師兄回來後神神秘秘的把她拉到一邊。

“可是,師父不會同意我去唱流行歌曲的。”阿雲一邊卸妝一邊回答,她才剛剛結束一場演出。

“他同不同意有個屁用,成天說流行音樂是糟粕,我看戲曲才是糟粕,遲早要被埋沒在時代裡的東西。你看現在除了老年人還有幾個喜歡看戲。”師兄罵罵咧咧道,他以前也沒少挨師父打。

“可是,我看劇院每次開場還是會有很多人來的啊。”阿雲說。他們現在已經有了固定的劇院。

“他們都是衝著你來的呀,我的好師妹。你這張臉,天生就是當明星的料。以後只能埋沒在粉墨之下,最後再找個人嫁了。這樣一眼就能望到頭的生活你甘心嗎?”師兄問。

“我不甘心。”阿雲咬牙道,她已經不止一次幻想過電視上那種光鮮亮麗的生活了。

“可是,我不甘心又能怎麼樣,我的收入全都在師父那裡,劇場也離不開我,我去跟師父說他肯定不會同意。”阿雲說。

“你不用徵求他的同意,你跟著我走,我這些年做生意也賺了不少錢。”師兄說。

她猶豫了,她看出了師兄有私心。

“你不用擔心,這場選秀最後的冠軍獎金有一百萬,季軍也有十萬,我不信咱們最後連一個獎都拿不到。等你拿了獎以後,可以把我為你花過的錢都還給我,這樣你就不欠我的了。”師兄說。

她同意了師兄的提議,收拾好所有自己的私人物品和證件跟著師兄去了大城市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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