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蔣門神的建築工程隊伍(第1/2 頁)
韓世忠的功勞也報了,榮升指揮使,級別和陸謙一樣。
但韓世忠的檔案仍在邊軍,且种師道看似不想放韓世忠調離,始終沒對高明的要人書信回應。
由此看得出來,老種帥不是糊塗之輩,早已經看出了韓世忠的才能,打算在邊軍重用和培養。
但种師道有心思,說的高明沒心思似的。
老種不放也無所謂,高明照樣用,現在就算“借調”概念了,理論上是因工作需要借調殿帥府做事。
至於這個所謂的需要到底是什麼,也沒人弄懂了。
反正可以理解為:高俅又命令韓世忠來高衙內身邊待著,就算上班。
至於韓世忠的工資,仍由种師道那邊發。
就看一向摳門的种師道什麼時候受不了,把韓大腦殼的“編制退回,並轉撥給殿帥府”。
反正這些文書方面的事,有一群狗頭軍師會給高俅老爹處理的井井有條就是了。
還有就是林沖楊志被減刑。
林沖由原來的發配幾千裡的硬性要求,現在也改發配大名府,且刑期很短,待遇也很好。
大抵屬於只要去到大名府,找相關部門報到後,基本就可以正常生活。
所謂的正常生活即林沖只要有錢,可在大名府租個房子住著。猶如到點上班那樣,每日早晨去監獄打卡點名,然後做些雜事。
到時間後就可以“下班”回家,第二天又去坐牢。
嘿,就這麼有趣。
其實這種制度也不是宋朝獨有,後世文明時代的某些年景,有不少非暴力犯罪的勞改犯都可以這樣待遇:早上到點去坐牢,下班回家吃飯睡覺,第二天又去“勞動改造”。
在大宋的話,這更是一切皆有可能。
於是劇中可以看到宋江這個勞改犯報到了之後,還能堂而皇之的離開監獄去酒樓喝高了,然後提反詩。
武松也能被沙雕施恩蠱惑並利用了去醉打蔣門神。
他們這都是套用的大宋的刑罰體制。
理論上宋江武松這類都屬於犯了人命的暴力犯罪,是沒有離開監獄正常生活這樣待遇的。
但無奈的是,不論古今中外都講究縣官不如現管,那麼施恩戴宗之流的現管,辦法手段自來都很多。
楊志待遇和林沖差不多。儘管犯的是命案,但立功減刑後,去到大名府也可以享受“半自由”待遇,只要不離開大名府就行。
至於刑期。
減刑後的楊志和林沖差不多,待在繁華重鎮大名府兩年即可。
當然兩年只是理論而已,在大名府期間一樣可以有機會立功減刑。
即使不立功了,那麼大宋也是套用和後世某時期差不多的一種減刑辦法,即崗位制。
大抵就是,看坐牢期間做什麼工作。
因為眾所周知雖勞動光榮又能改造人,但勞動和勞動的價值、從來是不一樣的,勞動力的價格,也從來都是有高有低的。
所以坐牢也是講究係數。
有的崗位一比一系數,就意味著兩年刑期,犯人就需要在那個崗位上勞動改造兩年。
但有的崗位係數很高,譬如1.5係數,甚至2.0係數。
那麼在2.0係數崗位上工作一年,就等於兩年刑期結束。
是的大宋是這樣,後世也差不多的道理。
那麼監獄中的這些高係數勞動崗位,當然不是誰都能做的了,一是看關係,二一個看犯人的家屬願意花多少錢?
這其實也就是施恩這種紈絝子弟錢非常多的緣故了。
總體上,現在隊伍的內部士氣非常高。
減刑的減刑,升職的升職了。
即使原東京系的幫閒,這些“體制外”的傢伙現在也紛紛謀取到了一份體面工作。
已經從幫閒身份,轉為孟州“錢莊”幹事。
富安就是錢莊保安部總幹事,阿貴是副隊長。
至於錢莊。
大宋這時期有這樣的商號,既可以發行商號自己的商交子(介於企業債券和內部代金券之間)。
但這一時期的大宋幾乎病入膏肓,任何交子都沒人信了,大家從來只信真金白銀。
但不排除在小圈子小範圍內有人信。
譬如高明的圈子裡,現在大家就信任高明,願意把三親六戚的錢都介紹了存進來。
所以這種類似銀行的機構,在前往時期需要戶部核發的類似金融許可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