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槍桿子裡出政權(第2/2 頁)
反之動的意義是離開隨波逐流的舒適區,激流勇進。
激流勇進的意義不在做事本身,是讓將來可能會信你跟你的那群潛在信徒,親眼看到你是個敢打仗敢迎頭上的潛在領袖。
這就可以得出一種詭異的政治邏輯:為了將來能做王安石似的激流勇進的領袖。現在即使和江州知州蔡九沒矛盾,也必須製造些矛盾出來,併成功擊敗他。
這樣的因果倒置後,就能提前讓潛在信徒相中,助推崛起的滾雪球過程。
這隻權衡政治利益後的理智選擇,不存在好壞,也不是誰和誰有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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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去江州後主動找茬蔡京的那小兒子,勝出後就是長線利益,就提前進入了潛在信徒的視線。
比方說一條街上的地痞相互不服卻有默契、井水不犯河水。一但誰最先離開舒適區反之動,主動找茬問“你瞅啥”並勝出後,基本上這條街上潛在的“領袖”就出現了。
太陽底下就這點事,治大國如烹小鮮,政治利益的逐鹿,和市井流氓的行為模式其實也差的不太多。
但永遠不變的一點是,只有打仗(打架)能產生領袖。
靠左右逢源、找避風港的性子,只能是軍師似的附庸。
以上兩點綜合起來講,就是槍桿子裡面出政權的真釋義。
法家講究是“一視同仁皆為芻狗”,取這個噱頭後,現在這些外儒內法的猥瑣學派們、就在國家內製定一部法律:禁止大傢俬鬥,並特別強調俠以武犯禁的概念。
那麼這部法律的初始目的,肯定不是保護老百姓。既然他們引用的宗旨是一視同仁,那在他們眼裡就肯不存在“老百姓”這種有偏向性的概念。
那麼這部根據統治者需要制定而出的法律,一定是為了“避免產生其他領袖”而存在的。
居於槍桿子裡出政權的核心,打架是一定會產生領袖的。大打大領袖,小打小領袖。
那麼被老大打服了的那些地痞混混,他聽官府的還是聽老大的?
聽幫派的多了,皇帝的基本盤當然就動搖了。
這便是大酷吏商鞅變法後,透過酷烈規則禁止私鬥、逐步把秦國在思想層面上形成心無雜念的高效戰爭機器的底層演算法。
現在的蔡京之所以這麼牛,幾起幾落後政治能量都不衰竭,皇帝都壓不住,也是因為他打了很多架。
打打打!
早期跟著王安石變法,老蔡崛起這麼快就是因為能打,作為王安石變法時期的打手而衝鋒陷陣,指哪打哪。
後期自成一家,繼續打,宋史著名的打擊元佑黨老蔡可一點都不手軟,整人整到皇帝都覺得老蔡戾氣太重。
額,扯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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