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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頭子抱自己,甚至臉色還有一點微紅,輕輕拿手推了一下,“大志,現在大白天的,你這樣抱著我讓別人看到,好說閒話了。”“說什麼閒話?”林大志手摟的更緊了,自己媳婦這兩天,臉上氣色好了很多,仔細觀察一下頭上的白頭髮,都比以前少了好多,“媳婦!我有多久沒這樣抱你了。”李秋月瞪了他一眼,“沒想到你今天還開竅了。”隨手掐了林大志臉上一下,“你不抱我有好多年了,平時就像個木頭嘎子似的,一點情趣也沒有,我當時就是瞎了眼!”“輕點,你掐疼我了!”看媳婦把手縮了回去,嘴立馬趁機親到到媳婦臉上,“今天我哪也不去了,就在家抱著你,我要抱一天你!”李秋月沒有想到老頭子會親她,立馬羞紅了臉不敢看他,“行啦!別再膩歪了,趕緊去殺一隻雞,晚上等女兒回來吃雞。”頭看向窗外,用眼睛數了一下,現在家裡還剩五隻雞,“我也想明白了,這雞也帶不走。你就一天殺一隻,直接吃了上完事!”“那真的太好了!”林大志,說完就鬆開了手,一腳跳下地,一邊穿著鞋一邊說道,“那我可真去殺了啊!誰讓你平時把雞都當寶貝了。”李秋月沒有在說話,直接拿起筐,又繼續納起鞋墊,心裡希望女兒,這一次回永樂村能平平安安的。不過又一想到,有宋毅在,就算出了什麼意外。他也應該能處理好,畢竟他也當那麼多年兵了,難道還怕了宋家不成,再說這次自己也發現了,女兒比以前更加堅強了,遇事絕對不是個受氣的主。如果自己兒子林峰活著,現在應該也娶上媳婦了,可惜造化弄人啊!林大志急急忙忙衝到院裡,隨意抓起一隻老母雞,給綁好後就準備殺雞。平時自己媳婦寶貝這些雞,雞的地位,比他都高,現在總算可以把它們都殺掉了。宋毅和林蕾花了一個多小時,才走到永樂村,兩個村子並沒有平坦的大道。全都是那種小道,所以只能從山上走,從山上走,正好方便他們,兩人一路都閒著,遇到兔子打兔子,甚至還捕捉了三隻野豬。因為周邊的村民都不敢上山來打獵,造成這幾座山上,動物非常的泛濫。兔子剛開始見到他們,都不知道躲,林蕾也沒數到底打了多少隻兔子,直接把他們丟進空間了。野雞也打了十幾只,林蕾感覺差不多了,“老公!一會給村長家送兩隻野雞,兩隻兔子吧!送東西雙數比較好,我特意留了幾隻最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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