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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眉頭微微一蹙,想起昨日秦阿伯對他說的話。“少爺,秦小姐性格不錯,你就捨得和她斷了交集?”當時他眼角微跳:“不然呢?”秦阿伯嘆了口氣,說道:“我倒覺得,你們挺般配。若用您最拿手的菜來比喻,你是糖,秦小姐就是那一盤切好未曾加工的五花肉。如果沒有糖的潤色,她無法出色展示自己,成為一碗合格的紅燒肉;若是沒有糖,她可以和著油鹽醬醋展現自己的另一面。反之,如果紅燒肉只有糖沒有肉,結果,可想而知。”回憶戛然而止,茶杯中的水已經見了底。他呵了一聲,這個比喻竟如此的,生動。作者有話要說:小夥伴們去哪兒了,敢不敢出來讓我看見你們的影子!_(:3」∠)_木有留言不幸福。 吃飛醋快天亮時下了場大雨,秦可可臥室的窗戶沒關,窗簾被狂風捲了出去,被雨水打溼。秋季的風很涼骨,她裹著被子愣是不想起床關窗,由著雨水被風吹進來。凌晨四點她被暴雨吵醒,朦朦朧朧又睡了過去;微涼的下雨天,極適合睡覺,直到下午兩點她才輾轉醒來。回老家前她丟了手機,還沒來得及去買,也沒辦法和新公司的老闆提延遲上班的事兒。人家出版社聯絡不上她,以為她是找著了其它工作,不來了,便又重新招了一個。恰好這幾日秦可可也沒心思上班,索性在家裡蹲著看書。這兩天六六到她家的次數尤為頻繁,簡直把她家客廳當成了自家遊樂場。秦可可還是挺歡迎六六的,因為有他在,她能去莫紹清家蹭飯吃。大丈夫能屈能伸,她窮得簡直連飯都快吃不起了,索性將和莫紹清的恩怨放在了一邊兒,拍著他的肩膀,特豪邁大氣的說:“老莫,以後你就是我好兄弟了!我以後保證不和你吵嘴了!”言下之意是:兄弟一場,蹭飯是應該的。╮(╯▽╰)╭~莫紹清是滿頭的汗,倒也勉強接受了“好基友”這個角色。來日方長嘛,追女人他得有耐心。這天莫紹清蒸了幾隻大閘蟹、燉了一鍋雞湯,他轉身進廚房炒青菜的功夫,桌上的幾道大菜就被秦可可一掃而空了。他十分驚訝地望著秦可可,還沒來得及說話,手上那盤青菜也被她給搶了去。眼睜睜看著她將三人的飯一掃而空,莫紹清揉著肚子傷感;好在她還有些良心,至少給小朋友留了一隻雞腿和一隻蟹腿;莫紹清發現,近幾日秦可可有些不對勁兒,以前老和他頂嘴,現在倒好,對他寡言少語,這幾天他聽她說的最多一句話是“謝謝”“我要吃肉”“再來一碗”。且她說話時兩眼呆滯無神,穿著睡衣流連於兩家之間,外加她頭髮蓬亂,活脫脫一宅女形象。莫紹清這些年一心撲在兒子身上,鮮少和女人打交道,完全看不出來,秦可可這是為情所困哪!相比之下,六六機智多了,拉著他的衣服,如一個小大人似得,摸著下巴一本正經地猜測:“是不是因為唐叔叔搬走了?可可阿姨失戀,所以才心情不好?”秦可可耳尖,聽見熊孩子說話,拿著手中銀質筷子往瓷碗上一敲,發出叮噹脆響:“沒戀過,失戀什麼的和我沒關係。”她說話間起身,頓了一會兒,又淡淡說道:“我吃飽了,走了。”她面無表情,臉頰前垂著幾縷髮絲,整個人看上去很頹廢。從莫紹清家回來,她從玄關的灰鏡裡看了眼自己。臉色蒼白、兩眼呆滯、黑眼圈頗重,就像被吸了陽氣兒的女鬼。這會兒她情緒很低,正如失戀一般,心裡壓抑難受。望著鏡中的自己,秦可可憤憤然咬牙,手上捲起拳頭,一拳頭錘在了門上,發洩完覺得心裡舒暢多了;不就是一漢子嘛,有什麼可想念的!老孃風姿綽約、絕代風華,還非得守著你這碗糖水不成?拉風富二代了不起?了不起啊!秦可可眸子一垂,人家的確很了不起嘛……╥﹏╥別看她成日大不咧咧,笑口常開,其實她是個很自卑的人。大概是因為從小沒有父親,總覺得自己有缺憾;原本那絲自卑已經被她淺埋在內心深處了,卻因為唐思淼再次迸發而出。她喜歡他,有勇氣告白,卻沒了勇氣去追。她是萬萬沒想到,那個平日溫柔偶爾毒舌的糖水,竟然是那樣的大人物;和她這種底層小人物,永遠是搭不上邊的。說到底,秦可可是覺得配不上唐思淼,不夠資格去倒追他。秦可可因為唐思淼的事兒心塞了好幾天,腦中的一根線才算是通了;她站在鏡子前盯著自己,告誡自己沒什麼的,不就是一個男人嘛?天涯何處無芳草,自己何必只單戀他那一朵花兒。她轉身去浴室洗了澡,換了身衣服準備出門。莫紹清見她這幾日狀況不佳,也不放心她,便開車跟在她後邊兒。秦可可揹著斜挎包下樓,照著往常習慣和小區的老頭老太太打招呼,只是臉上笑容牽強的很。秦可可走到公交站時,恰好碰見莫紹清,車窗搖下,六六的小腦袋從裡邊兒探了出來,很親暱地叫她可可阿姨。莫紹清問她:“可樂,你去哪兒?順路的話我送你啊。”“商場,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