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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最多的就是野兔了。
打獵吃肉在他們這種偏僻的山村裡是一件很常見的事。
孟正本來也不覺得這有什麼,可等到他走出山村看到不少社會新聞後,他卻嚇出了一身冷汗。野豬竟然是二級保護動物!獵殺野豬是違法的!
孟正抱著《野生動物保護法》瑟瑟發抖。
幸好這個二級保護動物是後來設的,在孟正小時候,野豬還不受保護,外公在那時確實打到過野豬,還給孟家背了一條野豬腿過來。等到野豬受保護了,外公就上年紀了,陷阱挖得不深,他平時只逮兔子,不會輕易去挑釁野豬了。
外公外婆這輩子只生了兩個女兒。孟媽媽沒有兄弟,只有一個姐姐叫孟可竹。孟可竹的丈夫孟滿堂是孟爸爸的親哥哥。
孟正三四歲的時候常常會被家裡的親戚關係繞暈,為什麼他的大姨媽既是他的大姨媽,又是他的大伯母?為什麼他的伯父既是他的伯父,又是他的大姨夫?其實原因非常簡單,孟媽媽一對姐妹正好就嫁給了孟爸爸一雙兄弟。
也就是說,孟正的大姨媽和他的大伯父正好是一對夫妻。
之所以會這樣結親,還要從孟滿堂的一個倒黴經歷說起。
當年,孟滿堂到了要娶妻的年紀時,媒婆給孟家介紹了一個陽山村的姑娘。陽山村離著後山村有點遠,得翻過兩座山才能到。媒婆把那姑娘誇出了花來。孟家原本還覺得媒婆的話不能全信,但當孟滿堂被父母領著去和姑娘相親時,他們發現媒婆並沒有騙人,那個姑娘長得非常喜慶,編著粗黑的大辮子,笑起來臉上有酒窩,還是幹活的一把好手!孟家人對這個名叫“宋盼兒”的姑娘非常滿意。
相了親後,這門親事就算是定下了。
結果,等到正式成親的那日,新娘都被送到孟家來了,孟家人才知道,真正被送到孟家來的新娘子根本不是相親時的那個姑娘,而是那個姑娘的堂姐,一個左腳走路不利索的殘疾人。孟家氣壞了,他們也不是看不起殘疾人,但宋家這種行為明擺著是騙婚啊!
宋家卻理直氣壯地說,他們要嫁的姑娘是宋盼兒,媒婆給孟家說的姑娘也是宋盼兒,這個殘疾姑娘就叫宋盼兒。他們把姑娘往孟家一放,就想把這門親事坐實了。那宋盼兒呢,一句話不說,只知道哭,不知道的還以為孟家怎麼欺負她了。
按照當地的風俗,姑娘穿著嫁衣入了男方的門,她就算是男方家的人了。有人看熱鬧不嫌事大,勸著孟家人說:“這姑娘只是左腳略微有點跛,不是什麼大問題,又不耽誤傳宗接代。既然她已經進了孟家的門,你們就認了吧,不然壞了這姑娘的名聲,這不是逼她去死嗎?”
孟奶奶氣得全身都在發抖,敢情就這姑娘的名聲重要,他們老孟家就要認下這個虧?要是一開始相親的就是這個姑娘,如果姑娘本身能幹,他們還真不見得會嫌棄她。可宋家玩了這一手,那就是騙婚!孟家咽不下這口氣!
孟奶奶靈機一動,附在孟滿堂耳邊小聲說了幾句話,然後又大著嗓子用所有人都能聽見的聲音說:“滿堂啊,你看這事……”
孟滿堂按照他媽教給他的方法,把胸口的大紅花摘了,狠狠地往地上一丟,說:“這姑娘要留在我們家?行,她留下,我走!”然後,孟滿堂就跑了,這一跑就徹底消失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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