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平民的勝利(第2/3 頁)
歷時兩年羅馬代表從希臘帶回了十人督政制,也算是學有所成。即選出十個人來作為代表,將執政官的權力移交給他們,由他們來制定成文法,其中一人是主席,可以連任,其餘人是臨時的,可以每年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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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制度最大的弊端就是選出的人還是由貴族說了算,如果他們選出的人都是貴族階級,就算制度本質是公平公正,為平民服務,最終也會偏向貴族,畢竟人都是貴族,思考問題的角度和幫扶的物件還是貴族,最終解釋權自然還是在貴族手中。除非嚴格規定平民和貴族各佔一半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平民的權利。
最終以貴族為代表的阿庇烏斯被選為第一任督政團,在他們的主持下制定第一部成表法,十二銅表法。果不其然,由貴族組成的督政團,優先維護貴族的利益,制定出來的成文法,令平民很不滿意,因為平民依然要以身抵債,戰爭期間的合法收益依然得不到保證,且法律充斥著對平民階級的歧視。此外貴族代表阿庇烏斯連任兩屆後依然不肯讓出自己的位置,可見這個位置油水很大,人會本能地對炙手可熱的權利非常渴望,所以他的該舉動引起了平民的激烈反對,平民也想坐上這個職位,他們也想撈點油水。
這時戰爭又一次來臨,有時候真的覺得羅馬平民是和埃魁人和沃爾西人商量好的,一旦自己的權利得不到尊重,敵人就會入侵,這時候元老院就會妥協,平民的權益就會被滿足。督政團要求羅馬平民參戰,但是權利得不到保證的平民根本無心參戰,阿庇烏斯只好再次求助元老院。元老院迫於形勢,只能好言勸說平民們一切好商量,法律這事兒不是這麼快就能定下來的,現在當務之急是擊退敵人。
羅馬軍團此次沒有了往日一往無前的銳氣,由於自己的權利沒有實現,貴族的出爾反爾和長期的戰爭讓羅馬平民心生怨恨,打來打去都不是為自己打仗,都是為了保護貴族和所謂的貴族財產,那還打個屁啊,貴族自己打去好了,反正貴族裝備好,百人隊又多,雙方的分歧將戰事陷入了困境。
沒想到這個時候身為督政代表的阿庇烏斯用自己騷操作幫了平民一把,真不知道這樣的草包是怎麼被貴族階級培養出來的,還是平民階級安插在貴族中的一枚棋子。他在羅馬陷入苦戰之時,強迫一個平民女子和他在一起,但是由於該女子是保民官的未婚妻,並且他的所作所為也違背了自己制定的十二銅表法,於是他另闢蹊徑讓手底下的奴隸謊稱平民女子是奴隸的女兒,這樣就可以名正言順地帶回家中。正當他派出手下要將女子強行帶回家中,保民官盧修斯及時趕到,大量的平民得知此事後也義憤填膺,堅決不讓阿庇烏斯派的人將女子帶走。
最後此事鬧上了法庭,這也正中阿庇烏斯下懷。作為立法者,法庭還不是自己說了算。無恥的阿庇烏斯自己當了法官來主持這場法庭,既是裁判員也是運動員,真是從未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徒。他在法庭上拒絕一切能證明女子是平民的證據,也不聽女孩父親的申辯,並最終武斷地判女子是奴隸。心灰意冷的父親以最後告別為由,將女子帶到了一處屋舍,拔劍刺穿了女兒的心臟,因為這是讓她保持自由身的唯一辦法。
阿庇烏斯以合法的方式剝奪了平民的自由,這比如擄掠老兵為奴更加令人痛恨,以前好歹在暗處做,知道羞恥掩人耳目,現在直接光天化日之下為非作歹,將法庭開到了自己家裡,還要不要點臉,真當平民是你捏的。自古偽君子比真小人更可恨。得知真相的平民頓時猶如火山爆發,掀翻了法庭,驅逐了督政者,元老院為避免事態惡化,緊急召開會議。更糟糕的是前線的平民士兵在得知此事後,仗也不打了,紛紛返回羅馬城,包圍了元老院,一副不給個滿意的說法就格殺勿論的架勢。
貴族們慌了,他們很快罷免了督政制度,重新恢復執政官,並將首惡押入大牢。事實證明當平民憤怒時,元老院做出決議也沒那麼困難,有時候對人還是要兇一點,這樣才能提升辦事效率。在執政官的主持下透過了三項法案,一是重申保民官的權利,二是允許平民向公民大會申冤,避免不公正的判罰,三是平民大會透過的決議,在得到公民大會的認可後,可以成為法律。罪魁禍首阿庇烏斯隨後也在獄中自殺,估計貴族恨透了這個白痴,連審判他的功夫都省了。
與此同時羅馬平民的土地分配權仍然在不懈鬥爭中,這個自古就是個無解的難題,否則也不會困擾封建王朝數千年。終於在保民官李錫尼烏斯的努力下獲得了重大突破並最終勝利,所以羅馬是個偉大的國家。李錫尼法規定了平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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