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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一幅,油畫被裱好放在了一旁。程毅電話撥進來時,施越才將戰場收拾好,她還圍著藍色星空的圍裙,馬尾半扎,散了很多小碎髮和絨毛,被夕陽的餘暉照得髮色淺淺。
像一位青春學堂裡走出來的小小少女。
程毅靠在門框上,朝她搖搖手機,他們明明還在通話,可這人卻悄悄跑了過來。她畫了一天,累是肯定,但在畫中施展自己的才華,那是樂趣,但此刻她見到了如今最大的樂趣。
她按了手機奔過來抱他,卻在將抱住之際,又停步拉開了距離,“你騙我,不說還在路上的嗎?怎麼這麼早來了?”她手臂伸到後腰那解繩子。
程毅拉她轉過來幫她解,“哪敢騙你,我真就剛到。”他扔了圍裙,就抱她貼著自己的胸膛,一陣摸她小腹和腰。
她就怕撓癢癢,臉上五官在肆意的撩撥下變了形,要笑要哭的求饒,“你別撓了,真癢,真的癢。”
“哪癢?”他聲音沙沙,深深低頭,親在她下巴。
真是色,施越瞪他一眼,“你夠了啊,不想跟你瞎扯。”
程毅見她脫了懷抱,去給自己整理衣裳。她畫畫的時候,衣服都愛穿舒適的,越往簡單穿,人就越小。跟程毅以往見到的女人裡,施越的身上,既具有女人味的一面,也存在青春少女的一面。
她吸引程毅,大概是因為,她是程毅所不曾遇到過的那類女人。
所以,他瘋狂的想和她做任何事。
程毅替她拿著畫,還真的挺重,望了眼她瘦小的身板,狐疑得皺了眉,“你平時怎麼把這畫拿下樓?”
施越鎖了門,挽著他胳膊,奧了一聲,“我平時都是叫專車司機,讓他們替我搬下樓。”
程毅勾著嘴角,“你還倒真是機靈,挺會使喚人的。”
施越跟他一唱一合進了路虎車中,油畫放在後車座靠著,色彩鮮豔,張力出色,在黑色的車廂中成了唯一的點綴,頻頻讓程毅從後視鏡裡探索。
“學了幾年的畫?”程毅偏過頭,將她面前的遮陽板拉下。
他記得上次施越就是這樣,太陽光曬在正面時,她會習慣的眯眼睛,這次,他先發現了。
他們在一起的這一個多星期內,說到彼此的以前少之又少,施越眯著的眼睛睜到了原位,她低頭看車前方的夕陽,想到很久之前的那些時光。
痛苦的,乏味的,沒日沒夜的,自暴自棄的,喜不自勝的,越來越愛的那些時光。
“小學六年級接觸素描,大學學的油畫,有13年了。”施越靠在椅背,歪頭回他。
十三年學一件事,堅持一件事,這點上,程毅倒是和她,有了共性。
他在英國待了十年。
“喜歡畫畫嗎?”程毅又問。
如果不喜歡,那十三年的時光就是荒廢光陰,施越萬分堅定,“不喜歡畫畫,我犯得著浪費十三年啊?”
浪費有時,也是一件開心的事。
程毅努努嘴,駛在夕陽的光影中,英國很少有這樣漂亮的夕陽,熱情灼熱的灑在大地之上。但那個地方,他待過十年,人生中所有記憶複雜交織的十年都留在了那。
“一幅畫能賣不少錢吧?看來我得加把勁啊,不然得讓你瞧不起了。”程毅自嘲。
施越靠在車窗沿吹風,她早將程毅的底子摸得四五分清晰。海歸碩士研究生,就業於一家資訊科技公司,朝九晚五,日常弄不好也會加班。從花錢的大手大腳程度來看,這是天生養成的習慣,且沒有什麼實質性負擔和壓力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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