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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米滿臉莫名其妙:“我說什麼了?現在的小崽子都這麼難以理解嗎?”安德烈從一旁的岩石上跳下來。他溫柔地舔去弟弟唇邊的血跡,趁機感嘆了一句:“其實,你小時候也是一樣令獅摸不著頭腦,我總是不能知道你在想什麼。”“那你現在就知道我在想什麼了嗎?”提米隨口說。“……難道不是在想吃斑馬嗎?”安德烈下意識地回答。提米眨眨杏核眼,拒絕承認自己被猜中了心思。為了維持‘我不是吃貨’的形象,他乾脆睜眼說瞎話:“不,你猜錯了,我其實是在想你。”安德烈有點兒吃驚:“想我?想我什麼?”提米轉了轉眼珠,突然提議:“想你明天陪我一起去抓牛。”“你想吃牛肉了嗎?”安德烈溫和愉悅地晃悠著尾巴:“那待會兒我去找找野牛群……”“不是你,是我。”提米糾正地說:“和你上次單殺一頭牛一樣,我也想試試。”安德烈皺起眉:“可這很危險。”提米翻了個白眼,不以為然地回答:“這本來就是個危險的世界。”這時候,阿倫慢悠悠地從兩獅面前經過,卻沒有獲得一點點兒的關注。他無語地瞥了瞥專注聊天,沉迷於爭論什麼危險不危險的兩個兄弟,獨自一獅孤單、寂寞、冷地走過去,伏下身子,默默撕咬小斑馬:“真希望我在草食動物們眼中,也能像在提米和安德烈眼中一樣是隱形和不存在的。這樣,我可以輕鬆地靠近它們,一個個地咬死了。“安德烈最終答應了提米心血來潮的要求。儘管他知道,自己重生以來對弟弟的保護欲有點兒過重,可大腦中理智的一面始終都在提醒著自己‘提米是一頭獅子,是大草原之王的血脈,你不能把他當作溫室之花養’。 提米感受到了壓力早在踏上遷徙之路的那一刻……安德烈就早有預料,知道自己一定會遇見很多前世的熟獅。這些熟獅,有一些可能僅僅像是烏雲罩頂巴克斯和花花公子恩裡克那樣,彼此並不熟悉,知道有這麼一頭獅,打過交道,但不熟;可有一些,卻是在前世的他和提米生命中,真正留下過痕跡,或者一起共同生活過的真正熟獅。公主的出現,才僅僅是一個開始。公主其實不叫公主。她叫安娜斯塔西亞。安德烈之所以叫她公主,是因為名字太長,記不住。而且,公主這個外號是提米起的。這事說來話長。在前世,兩兄弟在流浪時,混得特別悽慘,完全是草原孤兒的標準模板。他倆那個悲慘經歷要是能出一本書,名字大概可以直接叫《黑毛、金毛流浪記》。一沒經驗,二沒武力,三沒領地獅群。什麼都沒有的兩兄弟,每次去別獅領地打獵,都獅見獅喊打(雄獅見了入侵者都是往死裡咬),天天缺吃少喝,餓得瘦骨嶙峋,走在草原上,宛如兩塊行走的排骨。但為了活下去,他倆還是得時不時冒著被地主雄獅追殺的風險,繼續進入別獅的領地中偷獵。好在這時候,提米的腿傷已經痊癒,總算可以和安德烈一起配合捕獵了。那天,他們很費勁兒地抓了一頭角馬。可正當他們狼吞虎嚥時,公主出現了。情況有點兒像剛剛他們獵牛時一樣。這頭喜歡在領地上,像雄獅一樣巡邏的古怪雌獅,突然就從草叢中竄出來,用冷冰冰的目光審視著這兩頭外來雄獅。安德烈第一反應是‘快跑,別驚動地主雄獅,打不過’。結果,提米上來就是一句:“天,你真好看!”這裡必須說一下提米兩輩子不變的審美觀。由於金鬃毛卡薩就是個(相對而言)短腿雄獅。所以,提米這輩子也沒辦法長高、長壯的緣故,他對那些體型龐大,毛髮深色、濃密、腿腳健壯有力的動物,總是充滿了嚮往和發自內心的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