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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挑了一頭沒昨天肥,卻年紀小、肉嫩的羚羊,美滋滋地再吃一頓;第三天,羚羊群暴動了。它們一起用蹄子敲擊地面,不滿地咩咩叫:快讓他們滾!偷羊賊不來,他們就快把我們吃光了咩咩!!但公主一心要抓偷羊賊,自然不可能就讓行動這麼結束。她讓康姆和莉莉去安撫羚羊,發表一些‘這是為了大家以後的安危,為了更長遠利益’等等冠冕堂皇的廢話,羚羊們憤憤不平,卻還是被安撫了下來,耐著性子等結果。幸運的是,在這一天,偷羊賊終於行動了。然而,偷羊賊的暴露卻並非是雄獅三兄弟的功勞,而是因為他瞄上了羚羊群中最高、最壯、最大隻,也是最狡猾、最厚顏無恥、最喜歡罵街的一頭羚羊。它的名字叫本,身上有旋角羚羊(又名大羚羊)的血脈,所以,體型相對較大,渾身都是灰黃色的短毛,偏偏屁股那裡全是白毛,導致每次跑起來的時候,都能看到一個圓形的白屁股在前頭一動一動,極富喜感。所以,公主一度懷疑,它那麼厚的臉皮,很有可能是從小先天缺陷導致被別羊嘲笑太多次,身經百戰後,才練出來的。可不管怎麼說,這頭羚羊和公主養的其他羊都不一樣。因為它是主動找上門的,而且,目的性非常明確,就是想和莉莉羊生小羊羔。只可惜莉莉羊被康姆養大,一直有輕微的種族認知障礙症,短時間內不願意和一頭草食動物相愛,所以,羚羊本的追求進度還處在‘努力讓自己不被獅子吃掉,取得羚羊群主導權,在莉莉面前混個眼熟’上。不過,雖然莉莉羊沒有接受它。但經過一番努力,它確實(憑藉無恥)成功取得了獅子們的關注。所以,當熟悉的羊式口音響起時……獅子們第一時間反應過來不對,而不是像以前那樣,當成羚羊們無聊、普通的咩咩叫草原上一望無際,動物們一般都會靠毛色、伏下身子,或者藏在草叢中來進行隱蔽,可一旦進行出擊戰鬥,就再難隱藏起來了,一眼望過去,幾乎沒什麼視覺障礙。所以,雄獅三兄弟清清楚楚地看到,羚羊本正繞著圈的狂奔,後頭追著一頭大雄獅。它一邊跑,一邊淒厲地慘叫著:“廈羊裡咩!廈羊咩!有屎殺羊咩!!獅殺羊咩!救命!敲裡咩啊!!屎子似了似了咩!快來救咩!”居然真的是流浪雄獅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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