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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耀一嘴的話都堵住了,看著珈以,完全沒了反應。他被拐那年八歲,那時正巧他爸出軌給他生了個弟弟,他媽媽一家上門鬧得不可開交,他在家裡呆煩了,也出於想要讓爸媽緊張的心態,就鬧了離家出走。誰料這一走,把自己送到了人販子手上。被拐那半個多月,在未來好幾年裡,都是他午夜驚醒的噩夢,也成了他上大學讀警校,學刑偵的巨大動力,可就是這麼彎彎繞繞,可能是出於內心自我保護機制的作用,在多次心理輔導之後,他已經將那半個月的記憶忘得差不多了。但忘得再多,隱約也還記得,當年是有人幫過自己的。不然按他八歲時被爸媽舅姥寵出來的,那種遇事只會撒潑打滾哭鬧的性子,就是有九條命,也要折在人販子窩裡。“我還記得,當年送你走,你哭得那一臉鼻涕的模樣,倒像是我要把你再賣掉似的,走時候一步三回頭,半點沒你離家出走時的底氣。”珈以說著,顯然是那幅畫面在面前重現了,笑裡都帶了幾分。“咳。”郭耀萬萬沒想到曾經的糗樣被人記得那麼牢,他張嘴想呵斥,一想眼前這個八成還真是自己的救命恩人,那氣勢就無論如何都擺不出來,而無賴地反駁……他郭隊長的顏面是不要了嗎?他正猶豫呢,珈以將他的醫保卡抽出來往前一送,朝外面喊,“下一個。”郭耀就這麼迷迷糊糊地被扔了出去。他在門外空等了大半個上午,出去吃了個午飯回來,隔著門看見診室裡面的珈以趴在桌上小憩,忽然就笑了起來。原來還真的有那種覺得有緣,結果真是曾經見過的事。那這救命之恩,說要以身相許,應該也很合情合理吧?郭隊長正考慮這古早思想在現代社會的可實現性呢,忽然兜裡的手機就響了起來,他拿起來看一眼,接通就聽見對面驚慌的聲音,“郭隊,城南又出事了。”又出事,就是說,又死人了。郭耀離得遠,過去時正趕上鑑證科的人在把地上的屍體給抬起來——這邊在抬身子,那邊在撿腦袋,還有運回入殮室去先縫合。地上濺了一大灘血,都快把滿身的血都給耗光了。郭耀看了眼那切口和血跡,心裡大體有了個數——兇器鋒利且薄,兇手乾脆利落,應該有過相關經驗,或者虐殺過大量動物,或者對人體結構很是瞭解。他忍著沒說,在屋子裡繞著走了一圈,突然就停在了那大片血跡旁邊。蹲下身去,拿毛巾把血跡給吸了大半,就看見了底下畫著的幾個文字,他拿出手裡搜尋了下,“forseti”,是北歐神話裡一個□□字,代表真理與正義。從警快八年了,說實話,郭耀見過的這些自詡公正的犯罪不少。而且往往這類犯罪,作案者智商都很高,整個作案手法在腦海中經過多次的模擬演練,不在現場留絲毫證據,且心裡沒有任何愧疚感,因為在他們的認知之中,他們才是這世間真理的代表,他們不過是在匡扶正義。每次遇見這樣的罪犯,郭耀心裡的髒話就能飈出上百句。和三觀不合的人講道理,無異於是對牛彈琴。這種以一己之力,蠻橫且自以為是的對抗,不過是螳臂當車罷了。但問題就是,這隻螳螂,往往都很擅長藏匿。郭耀站起身,讓人去查清楚死者。果然最後查出的結論在他意料之內。死者王大剛,今年四十二歲,無業,家裡有兩個孩子,一個十歲,一個七歲,老婆在去年跟人跑了,在此之前,還曾多次因為虐打孩子,家暴妻子被街坊鄰居報案,後來因為他太會報復,街坊不堪忍受,對此也就睜隻眼閉隻眼了。街坊鄰居問了,沒找到孩子母親的去處,郭耀就去找了孩子,讓他們回憶下是否還有親人,結果那個十歲的男孩子握著弟弟的手,聽著郭耀一個人說了十分鐘,突然就蹦出來一句,“他把媽媽殺了,因為媽媽生病要錢治病。”郭耀一怔,問清楚孩子之後,立刻就帶隊回了那出租屋。最後真找到了孩子媽媽的屍體,在衛生間厚厚的水泥牆裡。而牆的邊緣藏著個塑膠袋,袋子裡,是王大剛一個字一個字寫下來的,虐殺妻子給他的快感,和他準備殺害兩個孩子的計劃。令人毛骨悚然。跟著去的張道搓下一身雞皮疙瘩,看著那個站在一邊,看見母親猙獰且破爛的屍體都沒有反應的孩子,忽然就冒出一句,“郭隊,這案子,我都覺得他死有餘辜。”郭耀正在下樓,好一會兒都沒有反應。等走到樓下,這個擁擠的街道都還不見陽光,郭耀很文藝地抬頭看了眼天,來了一句,“可法律就是法律。”“很多人都不是大俠,他們都只是普通人,他們需要保護。”郭耀想起當年灰暗得被大腦排斥的回憶,點了支菸,醒了醒神,“大俠不一定能遇見,可法律卻不會永遠缺席。”案子自然是要追查下去的。但上次浮屍案扯出的一系列變故已經嚇壞了上層領導,這次就算是沒做錯事的都心虛得很,聯手將案子捂得死死的不說,催破案也催得很是低調。問題是,犯案的人半點都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