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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打怪,哦不,搶怪大業(第3/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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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緣?直接說搶兔頭不就完了,居然說得如此清新脫俗?

林宇並不覺得,這樣做有什麼問題。

沒道理,被你打傷的怪物,別人就不能打,7個人殺一隻怪物沒殺成功,他一不小心殺成功了,怪他嘍?

但另一邊可不這麼想。

弓箭手的6名隊友齊齊看向弓箭手,像是在問:

“老大,要不要揍他。”

弓箭手早就想帶人一擁而上,痛揍林宇了。

可又想到那位發起火來,六親不認的校長,以及校長的嚴厲警告,他猶豫了。

最終,理智戰勝怒火。

弓箭手一副很好說話的樣子,咧嘴笑道:“算了,我們走!”

很快,幾人身影消失。

看起來,好一番度量,這就將此事揭過去了。

事實上,弓箭手等人並沒有走遠,而是偷偷摸摸跟在林宇身後。

有人不解問道:

“老大,要我們一直跟著他做什麼?”

弓箭手冷笑:“當然是找機會,把怪搶回來了!”

依照校長的警告,恃強凌弱,欺負同學,事後定會被處罰。

那麼,不妨換個思路,他們不打人,專門搶林宇的怪,搶到林宇一個怪也收不走,這對於林宇來說,何嘗不是報復?

當然,林宇可以不服,先對他們動手。

那他們完全可以名正言順,教訓林宇。

幾人一路尾隨林宇而去。

弓箭手眼神亢奮,都能夠想象到,待會兒,林宇好不容易找到一隻怪物,一通輸出後,眼看著就要殺死。

結果,身後一下子衝出來7位好漢,咔咔兩下把怪給搶了,林宇怕是要當場自閉。

呵,這是你自找的!

這樣想著,弓箭手嘴角都快咧到了耳後根。

身為一名高貴的弓箭手,遠端輸出的職業,搶怪不是輕輕鬆鬆?

只要林宇沒能力一擊秒殺怪物,那麼,他就可以老遠補上一箭。

搶下怪後,林宇等於白打工,經驗值將全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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